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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熊猫延期披露2025年年报,此前预处罚落地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索赔

(原标题:*ST熊猫延期披露2025年年报,此前预处罚落地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4月16日,*ST熊猫发布《*ST熊猫关于延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退市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司原定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因公司自身年报编制原因,无法于原定预约日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将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调整至2026年4月30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会计师回复》。利安达对公司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如下:1、前期非标事项审计进展:针对2024年度非标事项,根据现场获取的审计证据,我所无法对小额贷款等事项有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函证等在内的关键审计程序,亦无法通过实施细节测试、替代测试等追加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相关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列报披露是否公允。基于此情况,利安达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2、前期内控否定意见事项整改复核:利安达持续对2024年度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核,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基于已掌握的审计证据,小贷贷后管理等内部控制在本期仍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利安达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经向利安达了解,上述情况无变化。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被终止上市。

值得关注的是,4月8日,*ST熊猫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ST熊猫与昆朋资产的债权转让为虚假交易,*ST熊猫为债权转让提供资金,后续通过资金拆借掩盖虚假交易,上述债权由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代持,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依照《证券法》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拟决定对*ST熊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多位高管被罚。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4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12月29日收盘时持有、或者在2025年1月23日到2025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熊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ST熊猫有商标信息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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