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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原标题:欢瑞世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4月22日,欢瑞世纪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5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2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4月22日收盘时持有欢瑞世纪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月24日,欢瑞世纪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月12日、2月13日、2月24日)股票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对前述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五)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持有本公司股份2293.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81%)的股东青宥仟和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2293.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81%)。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青宥仟和于2026年2月10日-2月1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份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36%。在本次强制执行过程中,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已触及1%的整数倍。

天眼查信息显示,欢瑞世纪开庭公告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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