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因未勤勉尽责,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出具警示函

(原标题:因未勤勉尽责,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出具警示函)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小波、张子健: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你公司向同一客户同一项目提供设计、设备、施工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应用错误,导致你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年报存在会计差错。二是你公司部分电力设备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应用错误,导致你公司2023年半年报、2023年报、2024年半年报存在会计差错。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施小波、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子健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你公司更正2022年至2024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年报,对董事长施小波、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子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6年4月27日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文电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