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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路股价大跌触发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此前内控被否律师称股民可预报名维权

(原标题:ST中路股价大跌触发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此前内控被否律师称股民可预报名维权)

雷达财经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5月8日,ST中路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A股股票(600818)、B股股票(900915)于2026年5月6日、5月7日、5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事项。

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2026年5月7日,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65.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5%;质押2180.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6.25%,累计被冻结1982.2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87.48%;累计被标记283.5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2.52%。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收到中路集团告知,中路集团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沪0115执恢3974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告知书》(2026)沪0115执恢3974号。裁定内容为: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公司8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上述情况将导致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出现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未来,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对于ST中路前述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意味着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存在重大缺陷。凡是在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中路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ST中路成立于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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