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企业微信管控机制不健全、员工展业管理疏漏致合规管理不到位,广东证监局对华林证券东莞莞太路营业部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莞太路证券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存在企业微信管控机制不健全、对员工使用企业微信展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反映你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