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光大同创为武汉子公司提供3000万元担保)
观点网讯:8月10日,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月6日,光大同创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武汉光大同创在2026年8月6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主合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债权本金3000万元。
同时,双方约定2025年9月10日签订的旧《最高额保证合同》于8月6日终止,对应债权转入新合同,旧合同最高债权本金2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2000万元,新增担保3000万元,担保后余额3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
被担保方武汉光大同创成立于2014年4月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增龙,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此外,该公司对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00万美元,按2026年7月31日汇率中间价折算为3394.7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武汉光大同创资产总额2.57亿元,负债总额1.57亿元,净资产9951.67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2766.73万元,净利润-124.24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光大同创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5.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32.68%;担保总余额4.15亿元,占比25.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合并报表外担保,无逾期、涉诉及因担保产生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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