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香型国标获批,白酒标准化进入“后香型时代”)
十二大香型集齐国标
作者 | 胜马财经 辛子墨
编辑 | 欧阳文
8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6年第33号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发布32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及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白酒质量要求 第12部分:董香型白酒》(GB/T 10781.12-2026)正式获批,并将于2027年2月1日起实施。至此,白酒十二大香型全部拥有了国家标准,白酒标准化工作完成了一个历史性的闭环。此次同一批公告中还包括有《白酒质量要求 第13部分:液态法白酒》和《白酒质量要求 第14部分:固液法白酒》两项标准,实施日期同为2027年2月1日。
董香型的历史跨越
中国白酒香型的确立始于1979年第三届全国评酒会,当时正式提出了清香、浓香、酱香和米香四大香型。此后数十年间,随着对白酒风味研究的深入,凤香、兼香、药香(董香)、特香、芝麻香、豉香、老白干香、馥郁香等香型陆续被确认。1989年,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国家标准率先发布,酱香型国标于2011年发布。此后各香型国标陆续出台,但董香型长期只有地方标准,成为十二大香型中最后一块尚未补齐的“国标拼图”。
董香型白酒又称药香型白酒,其工艺采用小曲和大曲两种操作法,制曲时添加多种中草药,以小曲酒醅串蒸大曲香醅形成独特香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董香型仅有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 550-2013,并无全国性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局面的改变始于2024年,当年7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董香型白酒国标列入第五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计划号:20242394-T-607);同年9月,贵州董酒作为牵头起草单位,联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酒业协会、江南大学等16家单位启动编制工作;2025年8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7月30日正式发布,8月7日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GB/T 10781是固态法白酒的国标序列,从.1到.12,十二个香型各占一个编号,董香型国标的获批意味着这一编号序列全部到位。有分析指出,国标委将不再开放新的独立香型编号,后续创新香型只能走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
标准落地多重意义
首先,确立准入门槛,规范市场秩序。此前董香型白酒无全国性标准,产品质量判断缺乏统一依据。国标落地后,董香型白酒产品进入市场有了明确的“准入门槛”,对后续进入该香型的酒企提供了标准和指导。2027年2月以后,董香型白酒可标注GB/T 10781.12-2026执行标准,与原先的地方标准不可同日而语。
其次,保护传统技艺,推动品类发展。董香型白酒的制曲配方和工艺先后被列为国家秘密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传承和发扬中国白酒传统酿制技艺。不过需要看到的是,由于受口味、产能等因素影响,董香型白酒市场规模相比其他香型较小,董酒占据了绝大部分份额,标准的确立能否带动品类扩容,尚需时间检验。
再次,完善标准体系,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与董香型国标同批发布的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标准,处理的不是香气风格,而是工艺路线。三项标准同时获批,说明本轮补齐的不只是香型的缺口,还有工艺身份的缺口,白酒标准的功能由此从标注风格扩展到标注工艺。
胜马财经认为,白酒香型国家标准体系的完整成型,是中国传统酿造技艺传承与保护的一座里程碑。但标准从来不是终点——从“有标可依”到“依标提质”,从香型分类的完成到品质表达的深化,中国白酒标准化工作仍在前行。当十二大香型编号全部用完,行业的目光将从“分出新类”转向“做深存量”,这或许才是董香型国标获批带来的更深层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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