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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东美欣达集团解除质押450万股 占其持股3.03%

(原标题:旺能环境:股东美欣达集团解除质押450万股 占其持股3.0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8月21日,旺能环境(002034)发布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显示,旺能环境大股东美欣达集团质押的450万股已全部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45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3.03%,占公司总股本0.87%,起始日为2023年1月10日,解除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质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实际控制人单建明、鲍凤娇等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无质押、冻结情况。

天眼查资料显示,旺能环境全称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7月07日,注册资本42620.621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单超,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288号。主营业务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垃圾处理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单超,董秘为林春娜,最新年报显示员工人数为2307人,实际控制人为单建明(持有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1.20%)。

公司参股控股公司32家,包括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1.78亿、31.73亿和32.44亿,同比分别增长-5.14%、-0.17%和2.23%;归属净利润分别为6.03亿、5.61亿和7.21亿,同比分别增长-17.13%、-6.90%和28.58%。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95%、53.27%和47.55%。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564条,周边天眼风险43条,历史天眼风险5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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