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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8月1日起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上限提至7500万元

建行公告,8月1日起新发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单户贷款规模上限按财金〔2026〕71号执行,中小微企业提至7500万元。

(原标题:建行8月1日起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上限提至7500万元)

观点网讯:8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8月1日起,新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相关贴息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执行。

根据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起,单户在建行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规模上限,以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规模上限,均按照财金〔2026〕71号文件要求执行。此前,财金〔2026〕71号文件明确,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规模上限由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服务业经营主体由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公告指出,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发放的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仍按《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执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则按《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5号)有关规定执行。

建行表示,办理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且未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提醒客户谨防诈骗。此前已签署相关协议的客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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