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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伟股份(09609):阳光氢能完成新一轮融资 融资后持股摊薄至0.2769%

(原标题:海伟股份(09609):阳光氢能完成新一轮融资 融资后持股摊薄至0.2769%)

智通财经APP讯,海伟股份(09609)发布公告,就集团投资阳光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阳光氢能”)的事项发布最新进展。于2026年4月17日,公司与阳光氢能、其当时全体股东及另外两名独立投资者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以总对价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阳光氢能115.4万股新发行股份,约占其经扩大股本的0.2825%(“投资事项”)。投资事项的对价乃相关各方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当中已考虑(其中包括)阳光氢能的业务发展及前景、其经营所在行业的前景、其财务状况,以及先前多轮融资及公司参与的该轮融资的相关估值。投资事项已于2026年4月28日根据有关股份购买协议的条款完成。

阳光氢能为一家于2021年在中国成立的专业氢能设备制造商。其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的附属公司,阳光电源为全球新能源行业的领先企业,其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00274)。阳光氢能专注于水电解制氢技术。其主要产品包括硷性电解槽、PEM电解槽、PWM制氢电源、气液分离设备、氢气净化设备以及智能氢气管理系统。

作为一家氢能设备制造商,阳光氢能的业务处于集团电容器薄膜产品所服务的下游应用领域。因此,预期投资事项将促进集团与阳光氢能沿产业价值链开展更紧密的合作,支持集团电容器薄膜销售的扩张,并加强双方之间的长期战略关系。作为阳光电源的附属公司,阳光氢能得益于阳光电源的研发能力及行业资源,预期该等能力及资源将支持其业务的持续发展,并为与集团的合作创造进一步机遇。考虑到绿氢产业的长期发展前景,投资事项亦为集团提供受益于阳光氢能未来业务发展所带来的潜在价值增值的机会。经考虑上述因素后,董事会认为,投资事项的条款乃经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且投资事项的对价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于2026年8月10日,阳光氢能完成新一轮融资,公司并无参与其中。该轮融资完成后,阳光氢能的隐含投后估值较投资事项时增加约2.0%至约人民币7,223百万元,而公司于阳光氢能的股权被略微摊薄至约0.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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