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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期货建议委任刘晓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年度税后酬金12万港元

苏豪弘业期货(3678.HK,前称弘业期货)公告,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建议委任刘晓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年度税后酬金为12万港元,委任须待临时股东会批准。

(原标题:苏豪弘业期货建议委任刘晓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年度税后酬金12万港元)

观点网讯:9月8日,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前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3678.HK)公告,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建议委任刘晓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告提及,张洪发于2026年7月14日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将继续留任并履行职责,直至临时股东会通过有关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为止。张洪发的辞任须于临时股东会上选出刘晓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效。

刘晓星现年56岁,于教育领域拥有逾26年经验。2000年9月至2010年12月,其于广东财经大学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及副院长;2011年1月起就职于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最新职务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及金融系主任,现亦为江苏省金科数字与科技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学历方面,刘晓星1994年7月毕业于西南工学院(现称为西南科技大学),获工程测量专业学士学位;2000年7月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融硕士学位;2005年8月获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刘晓星曾于2018年10月至2024年6月担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377.SH、00177.HK)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2026年6月担任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315.SZ)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期,刘晓星与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未于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公告称,刘晓星已确认其独立性符合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述各项因素,过往或现时概无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中拥有任何财务或其他权益,亦与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无关联。董事会亦认为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独立性规定。但其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有关选举决议案仅在该审核并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提呈临时股东会投票。

待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案后,委任将即时生效,任期自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董事服务合约,刘晓星将有权收取年度酬金12万港元(税后),该酬金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经考虑公司营运规模及其他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水平后厘定。

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会以投票方式表决该委任决议案,决议案须经股东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相关通函将适时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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