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光大证券董事长赵陵代行总裁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观点网讯:9月22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长赵陵代行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同意赵陵自2026年9月22日起代为履行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新任总裁、法定代表人任职之日止。
此次代行安排缘于公司原执行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刘秋明辞任,公司已于9月18日发布相关公告。
公告提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士兼任。
公告称,在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裁职责期间,尽管出现偏离该守则条文第C.2.1条的情况,在董事会现有成员的监督下,董事会具备适当之权力制衡架构,可提供足够制约以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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