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未按规定使用备案条款费率、虚挂中介套取费用,平安产险两家福建机构同日被罚 117 万元

(原标题:未按规定使用备案条款费率、虚挂中介套取费用,平安产险两家福建机构同日被罚 117 万元)



10 月 13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福州中心支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同日被罚,两家机构合计被罚 117 万元,6 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存在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福建金融监管局处以 50 万元罚款;陈福珍、吴浩东作为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7 万元罚款。



平安产险福州中心支公司则因 "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挂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处以 67 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中,林秋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9 万元罚款,包素萍、阮冬阳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程平苏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4.5 万元罚款。



从处罚事由来看,本次处罚直指保险机构经营中的两大合规短板。其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意味着实际承保中未严格执行报备的费率和条款,可能影响定价公允与承保秩序;其二,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挂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暴露出费用列支真实性不足、中介渠道管理存在漏洞,此类行为历来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规形态。

机构与个人 "双罚" 是近年来监管处罚的常态做法。此次对平安产险两家分支机构及 6 名责任人员同步追责,既惩戒机构内控失守,也倒逼从业人员履职尽责,体现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对财险行业而言,在市场竞争加剧、费用管控压力上升的背景下,依法合规经营、如实列支费用、规范使用条款费率,仍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平安产险相关分支机构后续整改进展及责任落实情况,市场将持续关注。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平安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