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新宁物流子公司诉珠海冠宇案二审维持原判 获赔约6452.64万元

新宁物流公告,子公司深圳新宁起诉珠海冠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珠海冠宇须赔偿约6452.64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尚未执行,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原标题:新宁物流子公司诉珠海冠宇案二审维持原判 获赔约6452.64万元)

观点网讯:10月14日,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披露子公司诉讼案件二审判决结果。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26年1月由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受理。2026年6月,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珠海冠宇向深圳新宁赔偿约6452.64万元及相应利息。

一审被告珠海冠宇不服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该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约36.94万元由上诉人珠海冠宇负担,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94.00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100%。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此外,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案件亦有进展。广州市云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52.94万元,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被告已按二审判决支付约5.31万元。

另一宗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诉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陕西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37.65万元,经陕西省宝鸡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维持原判,被告已按二审判决向原告支付欠款约31.20万元。

公告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尚未执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珠海冠宇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