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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8648.57万股押记股份处置仍未达成协议

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10月14日发布收购守则规则3.7每月更新公告:8648.57万股押记股份接管人仍在物色潜在买家并已收到购买意向,商讨进行中但未订立具约束力协议。

(原标题: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8648.57万股押记股份处置仍未达成协议)

观点网讯:10月14日,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3.7发布每月更新公告,通报其已押记股份处置进展。

公告显示,黎颖麟先生及马德民先生于2026年1月8日获委任为公司已押记的8648.57万股股份的共同及各别接管人及管理人。

此前,接管人于2026年7月13日发出接洽函,表示一直就该等押记股份积极物色潜在买家,并已收到一名潜在买家提出的指示性要约。公司曾于2026年7月15日、8月14日及9月14日刊发相关公布。

公司表示,经向接管人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董事得悉接管人仍在就押记股份积极物色潜在买家,并已收到有关押记股份的购买意向。

接管人现正与潜在买家进行商讨,惟尚未与任何潜在买家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公司将每月刊发公布,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公布作出要约的确实意图或决定不继续进行有关要约为止。

公告同时提示,概不保证委任接管人将导致控制权变动及引致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作出强制全面要约。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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