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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金国际10月16日公告子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87亿元

山金国际10月16日公告,子公司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部分业务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需补缴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2.87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全部缴纳完毕。

(原标题:山金国际10月16日公告子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87亿元)

观点网讯:10月16日,山金国际发布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了自查。

经自查,吉林板庙子部分业务不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需补缴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2.87亿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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