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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营建筑(01582)拟2.63亿元出售浙江建投环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原标题:华营建筑(01582)拟2.63亿元出售浙江建投环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智通财经APP讯,华营建筑(01582)发布公告,于2026年10月20日,本公司与买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购股协议,根据购股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向买方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向本公司收购目标公司浙江建投环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63亿元(相当于约3.03亿港元)。

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集团的财务业绩将不会于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

目标集团定位为一家综合性环境服务供应商,在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及生态修复领域具备成熟能力,其于2023年被本集团收购。于2023年收购目标集团符合本集团当时向环保业务及污水与再生水处理服务领域扩展的既定策略,藉此提升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并为股东创造更佳回报。在此背景下,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7月23日及2026年8月10日的公告所披露,舟山蓝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舟山蓝境)的增资乃符合上述营运策略。尤其从营运角度而言,增资事项乃本集团管理层基于其当时拟进行的项目承诺,以及考虑环保业务领域市场拓展的潜在机会后所作出的独立营运决策。该项决策乃基于目标集团自身的营运需要而作出,并于进行增资事项时主要在附属公司层面进行评估。据董事所知,舟山蓝境的工商登记程序仍在进行中。因此,增资事项尚未完成,且于本公告日期,舟山蓝境并不构成目标集团的一部分。

然而,于完成收购后及于过去三年整合期间内,本集团一直对持有目标集团的影响进行持续评估。显而易见,将目标集团维持为本集团附属公司所涉及的合规、管治及披露要求,产生较大的行政负担。例如,目标集团已与浙江建投订立六份协议,以规范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及技术系统,以及项目管理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另与浙江建投订立九份协议,以规范中国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以及其他环境相关设施及基础设施的建设、修复及营运。此外,在目标集团内部,浙江天台与目标公司订立协议,以规范污水处理厂扩建的施工及安装服务,及采购相关污水处理建筑材料及技术系统。此外,本集团作为香港上市公司所须遵守的批准及披露规定,亦对目标集团的环保项目执行效率及投资灵活性施加限制。

同时,在香港建筑业面临人才短缺及劳工和材料成本不断上升等挑战的背景下,本集团如今正面临流动资金压力加剧、资产负债比率上升及融资成本增加。举例而言,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按债务净额除以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佔权益加债务净额计算)由2022年12月31日约6.6%上升至2025年12月31日的约38.0%;而利息保障比率(按除息税前盈利除以利息开支计算)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5.0倍下降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2.3倍。尽管如此,本集团认为,《2025年施政报告》中所述的各项积极措施可加速基础设施发展及刺激产业增长,这为香港建筑业带来极为乐观的前景。本集团仍将持续投身于香港建筑业,并相信香港北部大都会、港深创新科技园及新的交通基础设施等各项基础设施发展项目将为本集团的业务注入强大动能。出售事项将让本集团得以重新定位其策略,并将资本及管理资源更集中地分配至本集团深耕逾50年的业务-香港的楼宇建筑工程业务。就此而言,出售事项乃在本集团层面作出的独立分开决策。该决策主要基于本集团重新聚焦其财务及管理资源,以及提升本集团业务行政效率的角度而作出,与增资事项决策(其主要于附属公司层面从营运角度进行评估)互相独立。因此,经审慎考虑后,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核心竞争优势在于其在香港已建立的建筑工程业务,特别是考虑到2025年施政报告所公佈有利基建项目规划,遂作出出售事项的决定。

根据对目标集团进行的独立初步业务估值,代价为人民币2.63亿元(相当于约3.03亿港元),较本集团于2023年收购目标公司所支付的塬收购代价人民币2.2亿元高约19.5%。本公司认为,出售事项乃本集团变现其于目标公司的投资的良机。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认为,透过出售事项,本集团将可获得可观的现金流入,巩固其财务状况,并重新聚焦于其楼宇建筑工程核心业务;同时,亦可让目标公司的营运不受本集团的约束,并利用控股股东的广泛资源实现更灵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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