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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45.8亿元向控股股东出售养老险公司37.26%股权

中国人寿公告拟向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出售养老险公司33.73%股权作价41.46亿元,子公司同步出售3.53%股权作价4.34亿元,合计约45.80亿元,较账面值溢价30.18%。

(原标题:中国人寿45.8亿元向控股股东出售养老险公司37.26%股权)

观点网讯:10月21日,中国人寿公告称,拟向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出售所持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3.73%股权,总金额为人民币41.46亿元。


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12月31日前与集团公司订立协议,同步出售所持养老险公司3.53%股权,总金额为人民币4.34亿元。两笔交易合计约人民币45.80亿元。


定价方面,本次交易以经备案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为依据,养老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122.93亿元,交易价格较账面值溢价30.18%。转让价款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付款时点为所有先决条件满足后30个工作日内。


交易完成后,集团公司将持有养老险公司41.67%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持有37.01%股权位列第二大股东,养老险公司将不再为中国人寿子公司。交易前中国人寿持股70.74%,集团公司持股4.41%,资产管理公司持股3.53%。


以养老险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约94.43亿元初步计算,预期中国人寿集团自出售事项取得的收益约为人民币25.74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险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占中国人寿集团相应指标比重分别为1.2%、0.7%及1.1%。2025年养老险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8亿元、净利润17.48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10月21日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全部必要的外部批准及备案;若先决条件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180日内未全部满足,协议将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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