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唐山港 刘晓忠被罚15万元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朱宝琛 2017-01-17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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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泄露内幕信息的吴福利处以10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1月1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决定责令刘晓忠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吴福利处以10万元罚款。而两人受罚的原因分别是因为内幕交易唐山港和泄露内幕信息。

据介绍,唐山港拟筹划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唐港实业)优质股权和土地资产,实现唐山港港口主业及其延伸领域经营性资产的整体上市。

2015年10月14日9:38:19起,“刘某珍”(刘晓忠的母亲)证券账户开始大量交易“唐山港”。10月14日,买入18.8万股。10月15日,买入8.2万股。10月19日,买入4.39万股。10月28日卖出1.39万股。10月14日至28日间,累计买入“唐山港”31.39万股,买入金额2556661元,卖出1.39万股,卖出金额116126元;2016年2月17日“唐山港”复牌后,累计卖出29万股,卖出金额2261682元;截至2016年3月16日,该账户剩余“唐山港”1万股。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盈利测算表, 亏损129601.59元。

据介绍,“刘某珍”证券账户交易呈现三大特征:其一是买入时点异常。2015年10月13日上午9时唐港实业召开党委会,通报了唐山港此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作为党委成员的吴福利参会并知悉该情况。当日17:03:50和19:24:43,刘晓忠和吴福利两次通话。10月14日9:38:19,刘晓忠实际控制的“刘某珍”账户大量买入“唐山港”;10月15日12:25通话1次,当日13:10起刘某珍账户大量买入“唐山港”,买入时点异常。

其二是买入意愿强烈。“刘某珍”账户仅在2015年10月14日,就买入“唐山港”18.8万股,买入金额1517274元。同时,该账户只用10月14日、15日、19日等3个交易日买入唐山港31.39万股(28日卖出1.39万股),买入金额共计2443213元。停牌前一日(10月28日)收盘后,“刘某珍”账户持“唐山港”股票市值占比为48.93%。

其三是刘晓忠交易时间与两人联络时间高度吻合。刘晓忠与吴福利的关系密切,其二人通讯联络时间、刘晓忠交易时间与吴福利知悉内幕信息时间高度吻合,刘晓忠承认吴福利向其泄露内幕信息。

据悉,吴福利与刘晓忠是原同事、多年朋友,一直保持联系,并且同住在一个小区。刘晓忠承认2015年10月13日与吴福利通话,吴福利谈到唐山港下一步要重组。刘晓忠交易“唐山港”行为异常,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且刘晓忠交易时间、与吴福利联络时间、吴福利知悉内幕信息时间高度吻合,刘晓忠承认吴福利向其泄露内幕信息。综上所述,吴福利向刘晓忠泄露了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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