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达到减持上限的股权转让交易,加上一份没有质押期限的质押协议,亿晶光电的控制权是否已暗地转移?
因一笔反常的股权转让交易,亿晶光电5月8日晚接到上交所的第三份问询函。该问询函主要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将12.41%股份质押给新晋二股东勤诚达的事项,再度追问是否属于前期股份协议转让的一揽子交易。如此密集地针对同一事项反复追问,在此前并不多见。
回查资料,亿晶光电今年1月披露,控股股东荀建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8928.8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7.59%)转让给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勤诚达”),4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后,勤诚达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相关规定,荀建华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能超过其所持股份数量的25%,其本次转让7.59%的股份,已达规则允许转让数量的上限。
荀建华本次减持套现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筹措资金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交易双方约定,应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前,将6.95亿元补偿专款从共管账户全额支付予亿晶光电。引发关注的是,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6.8元,与停牌前价格(每股7.43元)相比,溢价幅度高达1.26倍。以最新股价计算,勤诚达的账面浮亏达10亿元。
股份入手即巨亏,勤诚达的交易动机引人猜疑。此前,上交所已两次向亿晶光电下发问询函,对勤诚达的入股意图、控股权稳定性、一揽子安排、资金来源等问题持续追问。
在5月6日的回复公告中,勤诚达表示双方交易是综合考虑的结果,尽管亿晶光电股价近期波动较大,勤诚达本着诚信及中长期投资的理念,继续履行该协议。截至目前,勤诚达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构成一揽子安排的未来十二个月内资产注入或置出计划。
引人联想的是,亿晶光电当日还披露,5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荀建华将其持有的1.46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41%)质押,质权人正是刚刚晋升为二股东的勤诚达。
市场人士指出,上市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融资,通常会找金融机构或投资公司。荀建华将股份协议转让给勤诚达后,又迅速将股份质押给对方,不得不令人生疑,“假使荀建华质押给勤诚达的股份被平仓,那勤诚达的持股比例将跃升为20%,登顶为第一大股东。”
上交所昨日的问询函单刀直入,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荀建华本次质押选择勤诚达为质权人的主要考虑,是否属于前期股份协议转让的一揽子交易,后续是否有继续质押股份的计划,双方是否存在有关公司控制权让渡的默契及其相关安排。
此外,问询函要求补充披露股份质押的期限,如双方未明确质押期限,请说明原因。同时,核实是否可能存在因质押股份平仓而导致的控制权转移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和风险。
收购资金的杠杆设计也是追问的重点。据前次回复公告,勤诚达支付的15亿元转让款中,9亿元来源为信托贷款。为此,问询函要求公司穿透披露上述信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受托人、贷款利率及期限等,是否存在以持有的公司股份作为信托贷款抵押的计划,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此外,根据回复公告,勤诚达投资未来12个月内将对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构成适时提出调整建议。问询函要求勤诚达投资进一步明确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更换公司管理层或派驻董事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