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张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营口港集团)向光大永明资产发出的“无力偿还”债权计划本息复函被曝光。这是否意味着,风格最稳健的保险机构要面临违约的损失?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这笔本息规模达5.3亿元的债权计划设置了银行担保增信措施,由中行辽宁省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连带责任不可撤销担保。
对此,多位保险资管业内人士分析,这意味着相关款项将由银行兜底,投资者基本确定不会有损失。
记者就此债权计划违约及应对事宜联系了光大永明资产,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得回复。
债权计划“无力偿还”
本息复函曝光
昨日,营口港集团关于《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在网上被曝光。营口港集团称,由于资金短缺,对“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元已无力偿还,申请光大永明资产调整到期《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的还款计划。
营口港集团表示“无力偿还”的是债权计划,这是保险资管公司发起设立的资管产品,其模式主要是由保险资管公司募集保险资金后,以债权方式为特定企业提供融资并获取收益,通常情形下,资金主要来源于保险业。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于2012年11月获得保监会备案。该计划规模为20亿元,期限7年,偿债主体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投向为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部分基础设施项目。
这一债权计划的偿债主体和债项的外部评级为AA+/AAA,光大永明资产对主体和债项的内部评级为A+/AAA。
债权计划的还本付息方式为按日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准),按季度付息,第6、7年分四次偿还本金,每次偿还1/4本金。从计划成立时间看,今年为第6年,此次偿还本金应不是最后一次偿还。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是前身为成立于1963年的营口港务管理局,原隶属于交通部,公司核心控股子公司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上市。今年2月份,营口港务集团控股股东由营口市国资委变更为港航发展,实际控制人由营口市国资委变更为辽宁省国资委。
银行提供
全额不可撤销担保
一位保险集团投资部负责人分析,营口港集团是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是辽宁省国资委,而且保险债权计划一般增信措施要求高,应该“问题不大”,不过要看该计划的具体结构和标的。
记者了解到,“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具有的银行担保增信措施为,中国银行授权辽宁省分行为其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理论上,如果债权计划到期时营口港集团没支付,光大永明资产就可以拿着保函去银行,银行见保即付。”上述保险资管公司副总裁称,除非银行担保函为“萝卜章”,否则这一债权计划安全性没问题。
光大永明资产是“光大系”保险资管公司,光大永明人寿持股99%,中国光大集团持股1%,于2012年4月正式开业,目前注册资本5亿元。
光大永明资产现已成为一家中型资管公司。数据显示,2017年4月成立5周年时,光大永明资产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在4000亿元以上,年复合增长率超过40%;实现累计营业收入17亿元,累计净利润4.5亿元,累计为寿险母公司受托资金贡献收益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