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众昇10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指出,公司2013年至2015年期间的四个事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证监会对恒顺众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贾全臣等多名高管、股东予以警告,处以0元至60万元不等罚款;拟对贾全臣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高管陈肖强、刘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