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全臣出让表决权 青岛国资委成为恒顺众昇实控人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子霖 2017-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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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众昇今日公告,公司股东贾全臣26日与贾玉兰、贾晓钰、戴一鸣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决定将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等权益委托给了公司第二大股东城投金控行使。此举过后,青岛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新任实控人。

具体看,贾全臣首先同贾玉兰、贾晓钰、戴一鸣解除了自2015年4月30日起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据悉,协议解除前,上述四人合计持有公司36.8%的股权。其中,贾全臣持有恒顺众昇1.12亿股股份,占恒顺众昇总股本的14.57%;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瑞阳2016-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1053.32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37%,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5.94%。

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贾全臣遂将其持有的恒顺众昇公司8431.78万股股票及其派生权益(占总股本比例11%)对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名和提案权委托给了城投金控,后者由青岛市国资委实控。截至2017年6月30日,城投金控持有恒顺众昇的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7.95%。

公告显示,上述委托协议签订后,贾全臣享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降至2733.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而城投金控享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2亿股(直接持有1.38亿股及通过委托获得的8431.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5%,成为可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因此,本次表决权委托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贾全臣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为青岛市国资委。记者注意到,城投金控对恒顺众昇的建仓可追溯到两年前,2015年8月城投金控对公司的举牌。举牌方彼时表示,增持恒顺众昇是认可并看好其业务发展模式及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权增持,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表决权的委托期限为一年,本次委托也不涉及双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变化。但上市公司明确,如果一年后双方不能够延长相关协议,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构成较大影响。另据公告,贾全臣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质押数合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8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46%。

城投金控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后将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决策,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与现金流状况,实现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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