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让标的部分股权被冻结而无法继续推进交易的背景下,本欲通过收购宏达实业(宏达股份控股股东)曲线入主宏达股份的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合集团”)似乎已失去了被动等待的耐心,于日前通过法院向宏达股份现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再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回顾整个事件过程,因控股股东宏达实业与泰合集团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宏达股份随即于今年9月12日起停牌。而根据随后披露的交易细节,泰合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刘沧龙、秦玲、马宏、刘芳、刘凤山以及刘凤川所持有的宏达实业60%股权和宏达集团43.40%股权,并自深圳市广深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四川广鹏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宏达集团20%股权)全部股权。完成相关股权转让后,泰合集团将实现对宏达实业100%全资控股,进而控股宏达股份。
基于上述安排,宏达实业部分股东权益相应发生变更,即宏达实业原股东秦玲、马宏、刘芳、刘凤山、刘凤川等五名股东持有的宏达实业18%股权业已变更为泰合集团持有。然而,就在各方认为上述股权转让能够继续顺利推进之际,由于刘沧龙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与安信信托存在经济纠纷,安信信托向上海高院提起诉讼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宏达集团和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部分股权,导致股权转让事项目前无法推进。
在上述背景下,宏达股份今日公告显示,泰合集团已就宏达集团、宏达实业股权转让纠纷向四川高院对刘沧龙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此案。泰合集团要求判令刘沧龙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各项义务,将其持有的宏达集团30.38%股权、宏达实业42%股权交付给原告泰合集团,并配合完成股权过户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的全部登记手续。与此同时,判令刘沧龙方面向其支付违约金3.7亿元,并要求第三人(宏达集团和宏达实业)对前述股权过户登记予以协助。
事实上,在股权交易无法顺利推进的背景下,泰合集团本次起诉宏达股份现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有征兆。记者注意到,在获悉刘沧龙因债务原因其所持宏达集团、宏达实业股权被上海高院司法冻结后,为防止该股权被他人再次查冻,泰合集团此前已向四川高院申请冻结刘沧龙持有的宏达集团和宏达实业的全部股权。
同时,上述股权冻结事宜也引来了监管部门的关注。在今年9月18日,上交所便向宏达股份下发了问询函,要求公司向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与安信信托的经济纠纷的具体情况;司法冻结是否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实质障碍以及相关方是否存在解决司法冻结事项的意愿及具体安排或约定等。
宏达股份今日则表示,公司持续关注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及上述股权纠纷诉讼的进展情况,正积极督促相关各方尽快妥善解决分歧。
但如今来看,作为宏达股份潜在接盘方的泰合集团似乎有些不愿再被动等待,进而通过法律手段来争取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