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窝案”频发 证监会对7宗案件作出处罚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2018-09-15 09: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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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内幕交易违法违规案件越来越呈现出“窝案”的特征。这类案件中往往存在多名违法行为人,他们聚焦同一内幕信息,对相关个股进行“围猎”,甚至彼此串联、互相建议。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上介绍了近期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的7宗内幕交易案的情况。这7宗案件也呈现出内幕交易“窝案”的特点。

高莉介绍,近期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的7宗案件包括:潘勇内幕交易天成控股、银河生物案,李栒内幕交易长盈精密案,杨绍华内幕交易长盈精密案,黄万忠内幕交易长盈精密案,胡忠权内幕交易维格娜丝案,于洪瑞、王风雷内幕交易维格娜丝案,樊通兴内幕交易维格娜丝案。

7宗案件的罚没款总额超过9300万元。

经证监会查明,上述案件中,潘勇是天成控股和银河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潘某的弟弟,同时也是这两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的股东。在相关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潘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联络接触频繁,连续利用两条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了天成控股、银河生物。

证监会依法没收潘勇违法所得1493.33万元,对其处以7466.65万元的罚款,并对潘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李栒、杨绍华、黄万忠内幕交易长盈精密的3宗案件中,证监会查明,三环集团董事长张某镇儿媳李栒、三环集团董事张某翀配偶杨绍华、三环集团子公司三环电子副总经理黄某云的叔权黄万忠等3人基于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特定关系或联络接触,围绕“长盈精密与三环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这一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明显异常地对长盈精密进行了交易。

证监会依法责令李栒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其违法所得25.77万元,并处以77.31万元罚款;责令杨绍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其违法所得10.37万元,并处以31.1万元罚款;没收黄万忠违法所得12.1万元,并对其处以36.23万元罚款。

内幕交易维格娜丝的3宗案件中,胡忠权、于洪瑞、王风雷、樊通兴等人或者本身就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特定关系和联络接触,他们围绕“维格娜丝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衣念香港及其关联方持有的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事项”这一内幕信息,明显异常地交易了维格娜丝。

证监会查明上述事实后,依法没收胡忠权违法所得8.3万元,并对其处以24.89万元罚款;对于洪瑞内幕交易及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共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王风雷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樊通兴违法所得1.15万元,并对其处以3.46万元罚款。

高莉表示,近年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经常呈现出“窝案”的特征,部分上市公司内部人、业务关联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妄图非法获利,严重扰乱资本市场发展秩序,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她说,证监会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相关内幕知情人遵守法律道德,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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