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深交所网站公布对盾安环境出具的2017年年报问询函。就牵涉的盾安集团债务问题,深交所要求盾安环境解释:第一,长期应付款中应付盾安控股绿色债券款5亿元的形成原因、性质和初始确认、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第二,在盾安控股集团出现流动性危机的情况下,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江南化工承担连带责任互保,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以及公司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三,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主要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第四,除上述质押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