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 建立五位一体证券期货纠纷大调解格局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12-07 00:19: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是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构筑投资者保护全链条防线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杭州市列入试点地区以来,浙江证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在辖区推动建立“调调对接”“诉调对接”“信调对接”“律调对接”“仲调对接”五位一体的证券期货纠纷大调解格局,并有多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先行先试实践。

首先,推动“调调对接”,整合调解组织力量。一是紧紧依托协会行业自律组织角色功能,有效开展纠纷日常调解。二是积极寻求合作,整合调解力量,实现优势互补。

其次,推动“诉调对接”,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一是积极构建和完善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推动全国首家证券期货纠纷巡回法庭在杭州设立。三是积极推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四是积极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持,助力纠纷化解。五是积极推动建设全国首个证券期货纠纷诉讼调解线上服务平台。

第三,推动“信调对接”,就地及时化解纠纷。一是实行“12386”热线投诉纠纷归口转办。二是压实市场主体投诉处理主体责任。三是邀请投资者参与调解工作。

第四,推动“律调对接”“仲调对接”,提高调解专业性。

浙江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动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司法确认和示范判决机制落地,不断完善浙江证券期货纠纷诉讼调解服务平台,打造“监管部门组织管理、司法机关业务指导、调解组织具体实施、市场主体积极配合、投资者理性维权”五方联动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浙江模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