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规则没谈拢 阳光股份换届再度陷入僵局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覃秘,徐晶晶 2019-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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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已超期服役40多个月,但是由于股东们的互相角力,阳光股份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短期仍无法完成换届。1月25日,在阳光股份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换届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和关于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的议案都遭到否决。

阳光股份的本次股东大会本身充满波折。简单说,这是在取消前次股东大会的基础上召开的一次新的股东大会,原因是部分议案内容发生冲突。

具体来看,2018年12月11日,阳光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换届事项,当时提名了唐军等7名非独立董事和韩传模等5名独立董事,并决定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今年1月2日,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 Limited(持股比例29.12%)及第三大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61%)提交临时议案,提名两名非职工监事。

随后,第二大股东也提交了临时议案并改变了局面。据公告,1月8日,阳光股份收到持股12.25%的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永磐”)书面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请董事会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换届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关于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的议案》,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冲突显而易见。公告称,鉴于原股东大会采用直接投票制实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换届,与公司股东上海永磐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换届的表决方式相冲突。由于股东在同一次股东大会投票时只能采用一种表决方式,根据相关规则,应先就投票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此,阳光股份1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取消原计划于1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并定于1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海永磐提议的修改投票规则的相关议案。

然而,从投票结果来看,上海永磐的提议并没有获得其他股东的认可。据公告,昨日的股东大会共有27名代表参加,代表股份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7%。对于《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换届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同意票占24.23%,反对票占到75.77%。结合3亿股的反对票数量来看,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 Limited的态度明确,其持股数量为2.184亿股。

回查阳光股份此前的公告可知,尽管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 Limited的持股比例接近30%,但公司表示目前并没有实际控制人;而第二大股东上海永磐的持股系通过“举牌”得来,有着较为明显的企图,可能这就是分歧的根源。

不过,分歧归分歧,上市公司的换届仍需要正常推进,且此事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1月16日,阳光股份即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的关注函,提醒公司于2012年8月选举产生的第七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已于2015年8月任期届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工作,相关董事、监事超期任职已逾40个月,要求公司合规、及时、平稳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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