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24日晚间公告,2019年5月22日,证监会稽查总队工作人员在向深大通及实际控制人送达立案调查通知书、依法进行调查工作时,深大通及相关工作人员拒绝、阻碍调查人员依法履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大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对深大通提出以下监管要求: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对上述行为作出深刻反思与检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说明;公司应及时全文披露本决定书及上述专题会议的决议。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5月24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深大通相关人员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证监会的依法履职,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正常的法治环境。
据介绍,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出警,依法对三名涉案人员妨害公务的行为进行调查。目前两名肇事者已被行政拘留,一人行政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