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还是“火中取栗”? 中州炭素拟重组*ST华信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08-09 06: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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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信距离第三家面值退市股的命运,只有一步之遥之际,突然有人“雪中送炭”,但这是否能改变其命运呢?

8月8日,*ST华信股价报收于0.74元。这是*ST华信股价连续第14个交易日低于面值1元。当日晚间,公司第五次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稍后,*ST华信发布了另一份公告称,公司与焦作市中州炭素8月8日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书》,双方就由中州炭素协调帮助公司摆脱债务危机等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

资料显示,中州炭素注册资本1.04亿元,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石墨电极,炭块,炭糊类制品,炭电极及煅后焦,SIC脱氧剂,非标准石墨电极制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等。

根据协议,中州炭素积极与公司沟通、商定,拟尽快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委托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资产重组协议》等必要的重组文件。同时,中州炭素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平台和资源优势,尽早使公司尽早摆脱债务危机和经营困境。

*ST华信表示,此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书为双方就公司重组事宜的初步意愿表达,若具体的重组方案能够落实并实施完成,可推动公司债务危机的解决,缓解公司经营压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不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按照8月8日*ST华信的收盘价0.74元计算,即便此后公司股价连续涨停,仍需要7个交易日,其股价才能回到1元面值。

那么,中州炭素此时“雪中送炭”又有怎样的盘算?揭开这个答案,还需拭目以待。

晚间,深交所火速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本次与中州炭素开展合作的可行性与合规性,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抬拉股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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