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7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制度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在上海、宁波、苏州等15个城市展开试点。在长护险试点三周年之际,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了长护险的试点城市浙江嘉兴、江西上饶,发现当地的长护险相关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初步建立,“参保全民化”逐渐落实,但也存在一些尚待优化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