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退市制度改革成效初显

来源:证券日报 2015-05-30 05: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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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武锅B、*ST国恒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45个交易日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本报记者 朱宝琛

2014年推出的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成效已经初步显现:*ST博元成为首家因重大违法启动退市机制的公司,*ST二重成为第一家实现主动退市的公司;*ST武锅、*ST国恒已于5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ST新都股票自5月21日起暂停上市。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3月26日,*ST博元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因公司触及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标准,上交所于3月31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5年5月14日, *ST博元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已满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5月15日起连续停牌。5月25日,上交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作出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ST博元退市机制启动以来,上交所严格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尤其重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着重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是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二是加强证券交易异常行为的监管,维护交易秩序。

2015年5月15日,上交所作出决定,同意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二重)提出的主动终止上市申请,并在5月21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至此,*ST二重成为2014年退市制度改革后,第一家实现主动退市的公司。业内人士表示,这将为今后的主动退市工作带来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很强的借鉴参考作用:一是实践了2014退市制度改革中确定的主动退市路径和实施程序,验证了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是树立了以公司自治为基本原则的市场化退市样本;三是提供了化解退市难、实现退市工作常态化的解决方案。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ST二重主动终止上市后,股份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

*ST武锅、*ST国恒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依据规则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深交所于2015年5月21日对公司股票作出了终止上市决定,两公司股票已于5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ST新都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交所作出了*ST新都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稳妥做好*ST武锅和*ST国恒退市整理期交易相关工作,包括督促相关会员做好退市整理期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做好退市整理期间的二级市场交易监控,督促公司相关方严格履行退市整理期间不筹划重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承诺,做好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工作。退市整理期交易结束后,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督促*ST武锅B、*ST国恒严格依据规则,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45个交易日内完成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工作,确保退市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证监会:远离违法违规交易

是保护自己利益的最好方式

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标准主要有六条,包括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等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近期,有一些投资者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证监会询问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问题。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月29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投资者询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清理整顿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一些地方交易场所是如何通过清理整顿检查验收的?证监会能否根据投资者的请求对违法期货交易进行认定?对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应当如何解决等方面。

张晓军介绍,清理整顿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也就是大家常说的38、37号文件。

“38、37号文件确定的清理整顿标准主要有六条。”张晓军介绍,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投资者可以根据这六条标准,对有关地方交易场所是否违规作出自己的判断。

关于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检查验收,张晓军介绍,按照38、37号文件和国务院其他有关规定,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具体交易场所规范整改情况的检查验收,也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与此同时,张晓军就关于违法期货交易的性质认定进行说明。他介绍,认定有关交易场所的交易活动是否违规、是否构成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是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交易场所监管执法的重要环节,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或有权机关通过调查取证、分析判断后依法作出结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和公安、司法机关对交易场所涉嫌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性质认定存疑的,可提交联席会议认定,由证监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出具认定意见。由证监会牵头组织的性质认定,是在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机关提供充分证据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机关开展监管执法的一种专业性、辅助性支持工作。

张晓军介绍,解决投资者在参与交易活动时遭受的损失,实际上是解决投资者与相关当事人的经济纠纷。按照法律规定,经济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原因和有关具体情况可能不尽一致,解决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建议有关投资者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选择解决自己损失的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张晓军还对广大投资者进行了提示,称“远离违法违规的交易,是保护自己利益的最好方式。”

从近期投资者反映的情况看,其损失主要是在参与一些地方商品类交易场所尤其是贵金属类交易场所交易的过程中形成的。地方商品类交易场所,包括贵金属类交易场所,其性质应当是现货市场,而商品现货市场是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应当实行实物交割。如果不是相关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消费者,没有出售或者取得相关商品的真实需求,就不要参与这类市场的交易活动。如果有投资理财的需求,建议投资者通过正规合法的投资市场、选择适当的投资产品进行投资。

北京市打击非法私募专项行动启动

4家机构已被立案侦查

证监会对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并坚决予以查处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见习记者 乔誌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9日表示,5月26日,按照北京市总体部署,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基金业协会、北京证监局会同北京市金融局、市工商局、公安局等多家单位,正式启动全市打击非法私募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张晓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在“两加强、两遏制”检查中,证监会发现有个别机构或其合作对象涉嫌从事非法私募活动,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其中,中金信安、中金赛富、中投金汇、山西和利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华兴泰达正在调查中。

他同时介绍,非法私募活动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未依法登记备案,或借用登记机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二是公开向社会大众宣传推介;三是承诺保本保收益;四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五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采用“飞单”方式进行销售。

“中国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远离非法集资,私募基金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不是大众理财产品,具有高风险特征,不保本保收益。如发现非法私募活动或相关线索,可以拨打相关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张晓军表示。

此外,针对珠海中富“12中富01”债券发生实质违约的情况,张晓军介绍,珠海中富于2012年5月发行了5.9亿元期限为3年的公司债券。因公司连续两年亏损,“12中富01”债券自2014年6月30日起暂停上市,直至2015年5月21日债券摘牌。按照合同约定,“12中富01”债券于2015年5月28日到期,珠海中富需兑付本金5.9亿元和利息0.31亿元,合计6.21亿元。2015年5月27日,公司公告,因面临较大的资金流动性困难,无法全额兑付债券本息。具体兑付方案为,债券利息全额支付,本金兑付2.065亿元,占本期债券总额35%,未兑付3.835亿元,占本期债券总额65%。

张晓军介绍,“12中富01”债券到期之前,证监会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一是约谈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督促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代表持有人向发行人主张权利。二是督促公司定期披露债券兑付安排和资金筹集进展,及时准确地揭示风险。三是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经营风险、股票相关风险等。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妥善处理好债务偿还问题。同时,会同交易所监督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后续偿债方案及实施进展,定期披露公司财务、经营及债权人权利主张情况,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张晓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信用违约是金融市场和固定收益产品的一类重要风险。在成熟债券市场和新兴债券市场中都会发生,是正常的市场规律使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参与主体的增多,国内市场的信用违约事件也将逐步显现。投资者应当强化风险意识,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投资品种,注意规避风险,也可以根据情况需要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追偿债券本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他同时表示,证监会将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的监管,支持投资者依照法律法规和契约约定主张权利,督促各方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对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并坚决予以查处。

中国已分别和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

签署证券期货合作谅解备忘录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见习记者 乔誌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9日表示,中国证监会已经分别和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阿塞拜疆证监会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据张晓军介绍,2015年5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行长克里贝多夫·凯拉特·内玛托维奇在北京举行会谈并签署了中哈《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2015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与阿塞拜疆证监会主席卢法·阿斯兰里在北京举行会谈并签署了中阿《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张晓军表示,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对于加强中哈、中阿双方在证券期货领域的监管交流合作、促进双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标志着双方证券监管机构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中国证监会自1992年10月成立以来,一贯重视与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迄今,中国证监会已相继同58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62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民营银行试点或扩至中西部地区

年内获批成大概率事件

分析认为,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及存款保险制度为民营银行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本报记者 傅苏颖

“首批5家试点民营银行全部获批,并符合预期。在存款保险制度于5月正式实施的背景下,民营银行的设立会秉着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并且下一批民营银行或更多地向中西部倾斜,年内推出的可能性很大。”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认同。他认为,民营银行的设立总体不会出现“大跃进”的现象,更多的会是审慎推进。并且在首批试点民营银行获批以后,监管层会先观察一段时间,如果运行情况良好,再继续推进。由于首批获准筹建的民营银行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考虑到中西部地区经济总量小,市场化程度低,民营程度也较低,但是需求却一点也不差的情况下,下一阶段监管层将民营银行设立地点向中西部靠拢也很合理。

“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不设限额”的首次提法,为民营银行的扩容带来极大想象空间。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实施,将为民营银行的发展创造巨大的发展空间。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是民营银行的一次发展机遇,将对大型国有银行的国家隐性担保转变成一种面向市场的保险制度,参保银行的地位是平等的,无形中提高了民营银行的竞争力。

“民营银行的发展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是相互促进的。”郭田勇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提高了民营银行的信用度,为民营银行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民营银行的发展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银行的危机感增强,对存款保险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日前公布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

申万宏源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认为,由于资产收益下行、风险偏好下降等原因,目前传统银行体系难以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形成有效支持;而民营银行因具有明确盈利导向的经营目标,使其更愿意通过承担更高风险,谋求较高的收益,与国有银行进行差异化经营。因此,民营银行将成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渠道。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民营银行仍可以基于自身的实力和特色经营,主动嵌入到与大中型银行的分工合作中去,利用自身优势整合大中型银行尾部链条业务,充分利用好利率选择权,利用当代高新技术优势提供更优质服务的经营策略来吸收资金,就一定能保证民营银行的活力和盈利。

财政部:今年不会

突破财政预算赤字

本报讯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今年不会突破财政预算赤字。”

史耀斌表示,目前财政部和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进行工作,到目前为止看不出有突破财政赤字的迹象。随着经济的好转,随着各项政策的实施效果,财政收入也会好转。

史耀斌表示,今年中国经济面临着下行压力,这种压力来自于多个方面,中国目前处于“三期”叠加的状态,结构需要调整,以前的刺激措施带来的一些后果还需要消化,要进一步进行改革开放,经济的增长方式从粗放式要转变为以质量创新为中心的增长方式。

史耀斌表示,因为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收。经济存在下行压力,经济增长放缓毫无疑问会对中国财政收入产生影响。一般来讲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是正相关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长,经济下行,财政收入降低。

(包兴安)

中德合资交易所计划四季度运行

本报讯 上交所、中金所和德交所日前就共同建设离岸人民币金融工具交易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法兰克福成立一家合资公司,作为该平台的运营机构。《证券日报》记者5月29日从上交所获悉,中德合资公司拟命名为“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15年第四季度正式运行。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合资公司的身份开展有关离岸人民币证券产品的上市和交易服务,合资公司将按照国际化交易所的标准开展上市、交易和清算服务。合资公司将致力于在欧洲打造离岸人民币资产的交易和定价中心,满足国际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的投融资及风险管理需求,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设立合资交易平台的初衷是向欧洲及全球投资者提供以人民币资产为标的的产品和服务。合资交易平台未来的交易规模取决于上市产品种类和数量、国际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偏好、市场推介情况等多种因素。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交易平台建立初期,挂牌产品以证券现货产品为主,包括境外企业发行或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股票、以A股指数为基础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以及人民币计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朱宝琛)

(上接A1版)券商已经完全不是从前意义上的‘靠天吃饭’了!”

《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多家券商都有招兵买马、扩展新三板业务的打算。某券商投行人士感慨地表示,除了挂牌推荐,已挂牌企业的再融资以及优先股试点,都为券商提供了历史性的成长机会。

内外耕耘走向中高端

券商在巩固和扩大传统业务领域的同时,创新业务领域也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

上述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投行人士介绍说,在债务融资领域,投行在地方政府融资以及引进PPP项目方面一直在积极探索;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投行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方向上不断尝试。而资产证券化既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融资,还能助力企业宣传和推广,其更大优势在于其个体发行量不受企业净资产规模限制。这一点优于发债,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投行,都将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传统投行业务与创新业务融合发展,为券商走出去、走向中高端奠定了基础。尤其是“沪港通”机制的启动,为国内券商借道区域化迈向全球提供了良机,行业国际化程度趋于提高。自然地,中国香港是国内证券公司扬帆出海的首站,而投行传统承销业务成为券商走出国门唱响的第一个音符。

据中证协数据,在港交所2014年IPO市场上,承销额排名前50名中有6家为内地证券公司,且市场份额总占比为11.7%,较2013年上升1.8个百分点。2014年香港各类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市场中,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2家证券公司入围承销额前40名,市场份额分别为0.5%和0.1%;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中,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4家证券公司入围承销额前50名,共占据2.2%的市场份额。在兼并与收购业务方面,2014年,香港并购市场排名前50位的投行中有6家内地证券公司,合计市场份额7.5%,平均交易数量在1.2家。

继在中国香港上市之后,部分资本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开始向东南亚和欧美市场寻求扩张,海通证券和东吴证券均已在新加坡设立证券子公司,太平洋证券则在老挝设立了代表处,广发证券在温哥华设立子公司。同时,海通证券年内还先后收购日本研究机构Japanin-vest和葡萄牙第二大投行Novo Banco,中信证券则借道里昂证券收购纽约证券公司BTIG。

此外,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国内证券公司拓展国际创新业务也有所突破,中航证券成为国内首单苏库克(Sukuk)债券发行的独家全球协调人和财富顾问。

上述首创证券投行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券商投行业务的海外拓展短期看可以提升券商国际竞争力,增厚利润;更长远来看,更是服务国内实体经济,为国内企业引入海外资金和向外布局架起桥梁,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发展。专家指出,国内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为投行走向中高端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和成长机遇。

“建设现代投行”一直是证券行业的目标。2014年5月15日,在第三届证券行业创新大会召开之际,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的目标。

该投行负责人补充说,在国家经济战略政策指导下,新三板的巨大发展空间成为券业共识,一家家公司从申请到挂牌所经历的投行业务流程,在实践中并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规范。新三板的投行业务正经历不断精细化的过程,这应该也是券商投行走向中高端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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