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深度解读 - 正文

《光辉岁月》票房惨淡单日仅50万 制片方与光线传媒掐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3-06-21 09:02: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一部电影投资1.6亿元,另一部投资7000万元,两部电影同一天上映,数天之内,前者票房突破2亿,后者单日票房仅50万,累计票房不到200万,这两部电影分别是《天机·富春山居图》和《光辉岁月》。票房失利的《光辉岁月》摄制组发表声明称这是起“人祸”,指责其发行方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简称“光线传媒”)宣传工作不到位。

《光辉岁月》摄制组在6月12日发布的声明中强调排片场次问题。“根据2013年6月9-11日全国电影市场排片统计,电影《天机·富春山居图》排片场次占到35.6%的份额,而同天上映的《光辉岁月》排片场次不足3%的份额,这绝对不是天灾,是人祸!”

6月17日,光线传媒宣传总监李海鹏对本报记者说:“(排片场次)具体是由院线来决定,不是由我们决定。院线与我们以及片方利益相关,对有人看的电影一定会多排的,作为发行公司肯定会尽职尽责完成工作。”

由于认为光线传媒在宣传和排片方面存在失误,《光辉岁月》摄制组在发布声明的当天表示,决定停止与光线传媒合作,并号召全国院线暂停放映该片。对此,李海鹏明确表示,光线传媒“还是会积极协调(《光辉岁月》)上映工作,我们会继续负责该影片的宣传工作,而且接下来双方也涉及诸如结算等一系列的实际工作”。

排片率低之争

汇集多位老牌港星演绎的动作片《光辉岁月》于今年6月9日在全国公映,由熊欣欣执导,曾志伟监制并主演,黄日华、梁咏琪、吕良伟、郭涛、惠英红、倪虹洁等20多位艺人共同参演。影片以清朝末年为时间坐标,以“喋血复仇、捍卫自由”为主线,希望展示给观众“一段热血沸腾的英雄记忆”。

从影二十多年、曾多次获得全国武术冠军并成功饰演“鬼脚七”一角的熊欣欣被誉为“好莱坞历史上第一位亚洲动作导演”。6月14日,熊欣欣在海峡影视季上再次强调“宣发方(光线传媒)没有做好分内事而导致票房惨淡”。

这部影片自9日上映以来,影院排片率仅3%,且放映场次大多安排在中午等冷门时段。制片方认为,这是光线传媒的“不作为”所导致。对此,光线传媒表示,正是由于制片方的问题,原计划在15个城市做的宣传工作只完成了一个,宣传效果因此大打折扣。

熊欣欣否认此说法,表示“没有落实说有15场”,电影上映后,“没看到活动,也没看到海报,排片很少”。面对排片、票房双双遇冷的《光辉岁月》,熊欣欣发布微博难掩怒气:“光线传媒,《光辉岁月》投资方跟你有杀父之仇吗?……我不敢说我拍的是什么好片大片,但也不至于海报都看不到!”

《光辉岁月》摄制组方面称,“最初选择把宣传和发行交给光线影业,是看好对方曾成功发行《泰囧》和《致青春》,但没想到却遭遇了与投资规模极不匹配的排片场次份额。”

据光线传媒介绍,任何一部电影若委托光线担当发行方,公司的职责是将承载影片整体的宣传规划,包括宣传阶段活动的设计安排。其中,尤为重要的是需要艺人积极配合,艺人的配合对宣发任务而言,其重要性属策略级别。

“院线有自己的判断、媒体有自己的判断、观众有自己的判断,我们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影响大家、引导大家,但决定不了这个事。”李海鹏对本报记者说,“宣传对电影来说,是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

合作费骂战背后

《光辉岁月》制片方对光线传媒不满的怒火还烧到了双方的宣发费。

光线传媒发声明称:“虽然该片宣发费用由投资方承担,我司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尽力帮助投资方压缩成本,影片宣传、发行、主题曲制作、粤语版等后期制作总费用目前不超过400万人民币。”

针对光线传媒“400万”花费的表态,《光辉岁月》制作人张清源回应称,“我们与光线传媒签订的协议是给他们1000万的宣发费用,他自己承认刚花了400万不到,这400万当中还要给他们光线传媒自有平台200多万,投入市场才200万不到,能见到宣传吗?可想而知给他的钱都没花出去,自己留下了,到底用心不用心,一看自然明了!”

6月17日,李海鹏对本报记者说:“钱到我们这儿之后,我们提供预算,他们得知道钱是怎么花的。而且我们也要有个自己的判断,不是你给了我们钱,比如给个七八百万,我们花了300万,剩下500万就是自己的。我们这么大的公司,不需要用这样的方法赚钱吧!”

针对《光辉岁月》摄制组对宣发费的质疑,6月17日, 上海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教授石川认为,事实上“宣发费 完全可以算出来”。比如,宣传见面的城市有多少个,一个城市需要花费多少钱,铺了多少个电视媒体广告、多少个网络宣传广告等,均可以逐一进行计算。

“不是宣发方想怎样做就怎样做,你得有监理,跟施工一个道理,给了钱盖房子,最后若没尽心尽力给我盖房子,你是有责任的,因此要派监理、要验收,房子不合格可以不付款。”石川对记者说,“这套系统没有建立起来,就会出争议。”

“他们所争执的问题很普遍,包括整个影视市场的运作系统都不是特别规范、成熟,”石川对说,“这些问题不单单光线传媒会遇到,其他发行方也会遇到。”

石川坦言,以他所在的上海电影家协会为例,并没有协调上述问题的机制,究其原因是“管理手段太过单一”,缺乏一个行业管理层面的有效构筑。“如果这种事出现在美国,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制片人协会或相关行业协会出面调解,但我们除了骂战只能打官司了。我们的管理手段跟不上市场发展的步伐,管理显得落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