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野山参第一股”参仙源编造1.29亿元利润被罚

来源:证券日报 2016-07-08 08:03: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参仙源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盘中直播 我要咨询

号称“野山参第一股”的参仙源,因为编造1.29亿元利润,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

证监会7月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2013年参仙源少计成本5538万元,导致虚增利润5538万元;2013年参仙源虚增收入7373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373万元。两项合计达1.29亿。2014年12月8日,参仙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了虚增的2013年利润。

对于参仙源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于成波和时任总经理李殿文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赵冬颖、董事肖林、吴文莉、蒋群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决定:责令参仙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于成波、李殿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赵冬颖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肖林、吴文莉、蒋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证监会当天公布的另外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ST蒙发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的事实。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马雅。马雅和其丈夫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50%的股权,合慧伟业持有*ST蒙发12.43%股权,为*ST蒙发的第一大股东。赵伟、马雅将两人所持有的*ST蒙发第一大股东合慧伟业100%股权出让给王某钊,*ST蒙发内蒙发展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这一事实,2013年年度报告也未披露该情况。

同时,*ST蒙发2013年年度报告未披露真实的应付票据金额。*ST蒙发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应付票据金额为零,经核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ST蒙发未对2013年开出的20份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账务处理,未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上述开出的汇票金额为7.59亿元。

*ST蒙发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而赵伟、马雅、余静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责令*ST蒙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赵伟、马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余静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首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一般,主力资金无明显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