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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监管新规出台 宝能系还有“弹药”么?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08-17 1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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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能系”投资主体平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钜盛华),不断增资及增持万科(000002.SZ)股票的钱从何而来?银行理财资金是重要“金主”,有报道称浙商银行曾经为宝能系提供巨大的资金,而这些资金当中相当部分可能被用来收购万科股权,不过在银监会出台理财新规征求意见稿后,宝能系融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7月19日之后,万科公告也并未显示再有宝能系增持的信息。

在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市场人士看来,银监会的新规其实很严格,业内人士更多认为会采取“新老划断”的原则处理,那可能意味着未来宝能系的融资能力受到限制,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反复大规模增持举牌股份;不过就“新规”而言,其实只是征求意见稿,到底最后如何执行,还有修改的可能,也要考虑市场的承受情况。

浙商银行还能为宝能输送弹药么?

浙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向第一财经记者称,关于银行理财业务的新规出台,对浙商银行跟宝能的合作会否产生影响,目前该行内部专家在正在研究之中,具体情况需要还继续了解。

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关于浙商银行和宝能合作资料(下称“合作资料”)显示,2015年11月10日,由深圳宝能投资集团作劣后,浙商银行理财资金作优先,通过华福证券、浙商宝能资本构建的有限合伙基金,共200亿。该有限合伙型基金在工商登记为深圳市浙商宝能投资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其中,优先级LP是华福证券,其资金来源是浙商银行的理财资金132.9亿。由浙商银行通过华福证券定向资管计划投入;劣后级LP为姚振华个人100%持股的深圳宝能投资集团投资,资金67亿。优先劣后1:2倍杠杆,规模合计 200亿。私募基金的管理人(GP)为深圳浙商宝能资本(下称“浙商宝能”),由浙银资本与宝能系共同组建,浙商银行分管副行长张长弓出任董事长。

此前,浙商银行相关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浙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认购华福证券资管计划132.9亿元作为优先方,仅用于钜盛华整合收购非上市金融股权,不可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也不作为其他资管计划的劣后资金。

根据前海人寿2015年年报及保监会相关批复,钜盛华于2015年10月分别向凯信恒(原“凯诚恒信”)、金丰通源(“原华南汽车”)以及健马科技三家公司分别收购前海人寿股权6.77亿股、4.66亿股以及2.52亿股,合计共收购前海人寿股权13.95亿股。2015年12月前海人寿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合计60亿元(其中40亿注入注册资本,20亿元列入资本公积),钜盛华出资30.6亿元。

上述合作资料称,浙商宝能约定的资金用途为下: 1、支付前海人寿股权转让对价,具体交易方式如下:合伙企业向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0亿元,成为钜盛华股东,并向钜盛华发放股东借款 47.0127亿元;同时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钜盛华发放股东借款54亿元人民币;钜盛华将前述合计 124 亿元人民币资金用于受让前海人寿31%的股权。2、60亿元人民币用于向前海人寿增资;3、82.8873 亿元人民币用于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该合伙型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七年,年化投资收益率分别为 8%、8%、17%、12%、13%、14%、1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浙商宝能合伙基金的资金已经可以直接用于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前海人寿的股权收购和增资扩股,劣后级资金全部用于向宝能系控制的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从实际结果看,宝能系相当于用钜盛华和前海人寿的股权作质押从浙商银行借到132.9亿资金。

新规执行可能“新老划断”

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当中显示,“第三十五条(限制性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仅面向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除外。”

“第十五条 (分类管理)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可以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前款所称基础类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综合类理财业务是指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对上述新规,招商证券金融分析师马鲲鹏认为,由于近大半年来理财资金配置权益类资产最活跃的都是大量小银行,大中型银行相对审慎且风控严格,小银行理财资金配置权益资产受限后,对入市资金边际变化上的预期将产生较大影响。

有银行理财业务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对新规关注点不在分级上,更关心的是非标投放、风险准备;对上述理财新规,业内反馈普遍说新规想法超前,对银行理财影响太大,觉得短期内出不来,上述也只是征求意见稿,并不是最后执行的方式,监管部门也要相关银行反馈意见后作出修改再最终定下来;就规定理解来看,基础类理财业务针对普通投资者,只能对接低风险产品;而综合类理财业务相关产品,会根据客户分类作调整,只有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认购的产品,才可以投资权益类资产。

也有券商资管人士向本报记者称,浙商银行的132.9亿资金当中,到底多少是针对普通投资者理财产品,多少是针对私人银行和机构的理财产品,目前外界无法得知;对于银行理财新规,可能采取“新老划断”的方式来监管,对股市来说,其实只要不是强制拆除杠杆,对市场影响有限,顶多只是新增资金不足而已,这也跟2015年不断拆除配资杠杆的情况有所不同;如果真的“新老划断”的方式来办的话,那可能意味着未来宝能系的融资能力受到限制,因为没法得到大量普通投资者的资金,宝能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不断融资大规模增持万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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