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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获控股权犹如“空手套白狼”

来源:价值中国网 2016-12-27 09: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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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融资”获控股权犹如“空手套白狼”)

现今的A股市场,如何获取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已成为一门“学问”。像发起人大股东获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自然不在话下,但如果只是一个小股东,甚至是不持有上市公司的任何股份,同样能够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2016年的A股,就上演了众多类似的故事。

比如蓝色光标案例。今年3月15日,蓝色光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文权、许志平、陈良华等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同时签署了《委托投票协议》。协议约定,陈良华等四位股东分别将股份所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委托赵文权行使。至此,赵文权以7.26%的持股比例,拥有了占比高达27%的投票表决权,从而实现了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除了表决权委托之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亦成为一条捷径。今年11月份,浔兴股份控股股东与汇泽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股份895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转让金额为25亿元。在转让完成后,汇泽丰将成为浔兴股份第一大股东。

不过,对于汇泽丰而言,此次股权转让却没有那么“简单”。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汇泽丰在获得浔兴股份的控股权之前,天津汇泽丰曾与祺佑投资达成协议,祺佑投资向天津汇泽丰提供25亿元贷款。12月14日晚与16日晚,浔兴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汇泽丰分别将已过户的2864万股、2506万股股份质押给嘉兴祺佑投资,而上述股份,亦仅仅只是在数天前过户给控股股东的。

由于25亿元资金全部来自于贷款,表明汇泽丰是通过“融资”的方式最终获取了浔兴股份的控股权。贷款——购买股份——股份质押给贷款方,形成了汇泽丰获取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完整链条。不过,主角汇泽丰获取浔兴股份控股权的过程,则犹如“空手套白狼”。

利用贷款、借款等方式获取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案例在目前的市场上堪称比比皆是,背后的本质则是“杠杆式”收购。由于贷款、借款等需要付出资金成本,更由于某些杠杆式收购倍数较高,因而存在较高的风险。

事实上,撇开高杠杆背后的高风险不谈,通过“空手套白狼”获取上市公司控股权本身值得商榷。杠杆式收购,收购人无疑会承担一定的风险,但广大投资者同样要承担风险。而且,由于杠杆式收购的股份一般都会被质押,一旦相关个股的股价下跌,进而导致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到时候广大中小股东的损失是不言而喻的。

A股市场向来不乏资本玩家,或掏空上市公司,或将一家上市公司“经营”得一团糟,资本玩家肆虐过后的上市公司,除了留下“一地鸡毛”之外还是“一地鸡毛”,而类似的案例太多,产生的教训也太深刻了。因此,对于市场上出现的“空手套白狼”的现象,监管部门有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防止资本玩家将某些上市公司玩弄于股掌之间,笔者以为,其一是要强化个中的信息披露工作。比如,股份收购人的资金来源、出资人的信息应进行穿透式披露,直至穿透至出资的自然人,而不留下任何一点疑问。其二是监管部门有必要进行把关。如果股份收购人收购资金全部来自于借款,那么就应采取必要的手段或措施进行制止。监管部门亦可出台相关规定,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收购人的资金,其中的50%必须为自有资金。如此,像宝能系控股万科等产生的闹剧,就有可能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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