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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上市公司筹划股权转让宜作停牌处理

来源:价值中国网 2017-02-07 09: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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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市公司筹划股权转让宜作停牌处理)

同达创业的一纸公告,也开启了其股价暴跌之旅。1月12日至16日,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一”字跌停,高位建仓的投资者损失是可想而知的。此次股价暴跌的诱因,则源于同达创业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突然终止。

去年11月1日同达创业因控股股东信达投资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停牌;同月8日复牌并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正在筹划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该转让将构成公司控制权变更,目前正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尽管上市公司表示,依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股份转让须经中国信达及财政部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并且因股价异常波动,上市公司再次发布公告表示股权转让事项能否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公开征集的受让方也存在不确定性,但在市场狂热炒作“控制权转让概念股”的背景下,同达创业曾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其股价也从发布股权变更公告前的28.76元上涨至56.07元,近乎翻番。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同达创业的股权转让,最终由于“中国信达现正在制定所属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信达投资转让同达创业控股权的理由不够充分、论证不足”等方面的原因被叫停。受此消息刺激,其股价下跌已不可避免。

其实,像同达创业这样先公告股权转让后又突然公告终止的并非个案,除了同达创业外,希努尔、天目药业以及东方银星等上市公司都发生过类似的故事。比如去年12月7日天目药业公告了深圳长城汇理公开挂牌转让16.24%股份事宜,其股价因之大幅上涨,但近日因公告终止股份转让,股价已连续两个交易日大幅下挫,其高位介入的投资者损失同样惨重。

以四川双马为典型代表,去年A股市场掀起“控制权转让概念股”的炒作热潮,涉事公司一经发布公告,其股价往往大幅上涨没商量。不过,在多家上市公司公告控制权转让或股权转让的背后,或隐藏着重重“套路”。天目药业股权转让公告发布后,长城汇理旗下一产品就减持了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的股份。同达创业从公告股份转让到终止的闹剧发生后,利用市场投资者对于“控制权转让概念股”的追捧,假易主真炒作,为相关方实施利益输送等质疑的声音并不乏见。上交所亦下发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就近六个月内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等进行披露。

目前看来,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委托行使提名权、提案权、召集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方式实现;另一种即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由于股权转让导致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会给市场较大的想象空间,在投资者对“控制权转让概念股”趋之若鹜的同时,也可能被别有用心者所利用。

毫无疑问,像同达创业、天目药业等发生的股权转让引发上市公司股价大幅震荡的现象须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更何况背后或许还隐藏着利益输送,损害投资者利益,以及危害市场公平的行为。

针对此前上市公司因并购重组而随意停牌或延期复牌的行为,监管部门出台了相关措施进行规范。如上交所就推出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根据需要,停牌时间甚至可超过3个月。笔者以为,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特别是控制权转让同样属于重大事项,亦会对其股价产生重大影响,那么在上市公司筹划股权转让(控制权转让)期间,应该对该股实施停牌处理,直到上市公发布股权转让终止或过户完成公告后才能复牌。

事实上,像同达创业从最初开始停牌筹划股权转让到今年1月12日公告终止,期间不到一个半月时间,天目药业的时间跨度则更短。如果像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一样对筹划股权转让也作停牌处理,那么,同达创业股价“过山车”走势不会出现,某些投资者的损失不会被放大,希努尔冲高回落或亦不会发生。更重要的是,股权转让筹划期间停牌,能够规避个中的利益输送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一旦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失败,亦不会导致其股价产生剧烈震荡,希努尔股价走势即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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