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贪污受贿案2月27日开庭,涉案超3300万。宋林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2004年至2013年,宋林利用担任华润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领取认股权名义和在下属公司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折合974.075万元。2005年至2012年,为金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王宏琨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财物,折合2336.34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