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核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4日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问题,草案将从制度上予以强化,并增加放射性废物运输安全管理的规定。草案规定,国家对放射性废物实行分类管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在国家规定的符合核安全要求的区域实行近地表处置;高水平放射性废物实行集中深地质处置,由国务院指定的单位专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