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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问询神雾节能

继神雾环保5月25日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后,神雾节能时隔一天之后也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第五条的规定,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对于重大项目,详细披露其执行进度。

深交所同时要求神雾节能详细列表说明2016年四个季度及2017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说明公司分季度收入大幅波动的原因,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或跨期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并请会计师结合对相关认定所做的审计工作,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深交所还要求公司就印尼大河项目、设备销售业务高毛利率、金川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说明,同时请审计师对此发布意见。此外,深交所还关注公司2016年末大额预付账款和结转情况,以及向集团拆借3亿元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

问询函要求,神雾节能在6月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此外,神雾环保5月26日晚间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通知,神雾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共计2000万股,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72%,占公司总股本的3.14%。截止本公告日,神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4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3%,其中已质押股份1.99亿股,占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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