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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可转债发行实施细则开征求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6-19 19: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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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交所消息,上交所发布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基本规则、业务流程、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附则5个部分,共计30条。

《实施细则》维持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原则不变,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方案中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部分用于网上、网下申购。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也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

《实施细则》规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主承销商自行组织的网下申购,网下申购保证金缴纳金额、违约时申购保证金的处理方式由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明确并进行披露,承销商可向网下单一申购账户收取不超过50万元的申购保证金。

为规范可转债网上申购行为,《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因违反信用申购违约惩戒机制纳入黑名单的账户,本所对其申购做无效处理。

《实施细则》明确了可转债申购最小单位为1手(1000元),网上申购数量应当为1手或1手的整数倍。为保证申购的有序进行,防止市场过热给技术系统造成巨大压力,同时规定上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技术系统承载能力对申购单位、最大申购数量、申购时间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

《实施细则》明确了具体的发行流程,即,T日为可转债网上、网下申购日。T+1日,上市公司刊登可转债网下发行结果和网上中签率公告,上市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组织摇号。T+2日,上市公司刊登可转债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准备足额认购资金。T+3日为中签申购交收日。T+4日,上市公司刊登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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