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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停复牌制度在细则上还需更严格

来源:价值中国网 2017-07-27 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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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停复牌制度在细则上还需更严格)

近期,停牌的上市公司又多了起来。数据统计显示,自7月份以来,临时停牌的上市公司多达35家。而截至7月20日, 沪深两市3297只A股中,有276只股票处于停牌状态,停牌率逾8%。其中,连续停牌天数超过100天的有39家,停牌天数在200天以上的有9家,*ST新亿连续停牌天数则已经达到396天。无论是停牌上市公司的占比,还是某些上市公司仍然出现的超长期停牌现象,客观上都说明,现行的停复牌制度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近期停牌上市公司增多,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因素。部分上市公司因股价持续下跌,导致大股东股权质押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而引发了平仓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停牌的理由则为筹划重大事项、拟披露重大事项或重要事项未公告,而在这些上市公司停牌的背后,无不有股价下跌的“影子”。因此,市场质疑这些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就停牌,跌不起,也将停牌玩弄于股掌之间。

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A股曾出现1441家上市公司同时停牌的“盛况”,超过当时上市公司总数的一半。上市公司大面积停牌的弊端不言而喻,比如会导致市场流动性失衡、股票指数失真。长时间停牌会导致投资者无法交易股票,其交易权被无形剥夺。而且,A股上市公司长期停牌现象,对于纳入MSCI指数也产生过负面影响。2016年A股第三次闯关MSCI,在三大主要障碍中,上市公司停复牌就位列其中。今年闯关成功,那些曾经长时间停牌的上市公司,则被MSCI排除在222只成分股之外。因此,上市公司的长期停牌,不仅使A股投资者无法进行交易,国际机构投资者也会将其“抛弃”,即使是像格力、万科等蓝筹公司,亦逃不过如此命运。

事实上,A股上市公司的随意停牌行为,已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当年万科股权争夺战期间,面对宝能系的不断举牌与步步紧逼,万科公司在没有任何重组标的,没有进行任何准备的情况下紧急进行停牌,仓促进行重组,而这一停就超过了半年时间。而打“无准备之仗”的结果,当然是以失败告终。另一家遭到投资者强烈质疑与诟病的上市公司即为乐视网。2015年12月份至去年6月份,乐视网停牌半年。今年从4月17日开始停牌,7月18日又发布公告称停牌不超过3个月,结合其重组、贾跃亭股权质押以及公司目前的境况,此次停牌时间可能又会是半年。

某些上市公司的停牌其实是可以避免的,根本没必要“赶时髦”,因股权质押出现平仓风险即是如此。如果在股价离警戒线还有10%的跌幅时,大股东就解除质押,或者提前进行补仓、增加保证金等方面的操作,那么就无须作停牌处理了。而由于大股东方面的原因上市公司开始停牌,导致无法进行交易的投资者为大股东的股权质押也在“埋单”,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大股东股权质押存在平仓风险时就可随意停牌,那么中小股东在面临股价下跌风险时是否也可要求停牌昵?同样是面临风险,大股东能够利用停牌制度规避风险,而如果中小股东不能,这无疑产生另一种形式的不公平。如果可以停牌的话,又将会产生因少数股东导致停牌现象的发生,且该现象还存在愈演愈烈的可能。若此,市场秩序将彻底打乱。

为规范上市公司的停复牌行为,沪深证券交易所均发布了规范性制度。如上海证券交易就发布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内容涉及股价异常波动与重大事项、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并购重组等多个方面。其中,最长停牌时间为5个月,深市方面为6个月。不过,从实践效果看,现行的停复牌规范制度还须进一步完善。

笔者以为,完善停复牌制度,强化监管不可或缺。比如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提交停牌申请时,可加强审核,上市公司一申请就开始停牌的局面不能再出现了。如果沪深交易所认为不适合停牌,那么就应该禁止其停牌。对于股权质押触及平仓风险的,今后同样应禁止其停牌,此举警示大股东在质押股权不可太任性的同时,也可促使其提前防范其中的风险,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再比如,对于像乐视这样曾经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可规定今后最长停牌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或三个月,以防止上市公司肆意长期停牌情形的发生。而对于筹划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可建立强制复牌制度。监管部门可跟踪核查,如果发现进展缓慢,或期间内无法完成重组等重大事项,立即强制复牌。反过来讲,强制复牌制度,可提升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的效率。此外,笔者以为还应建立长期停牌公司的惩处机制。比如停牌时间超过50天的,对其今后的再融资进行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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