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工商总局发布11条意见 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10-11 08:31: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工商总局发布11条意见 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0日发布《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涉及雄安新区公司登记注册、日常监管、商标知识产权,以及广告产业发展等方面共11条意见。工商总局明确指出,依法将“中国雄安”“雄安”字样在商标注册工作中予以保护。

在这11条意见中,4条意见涉及雄安新区公司登记注册相关问题:工商总局支持依法将“雄安”字样在企业名称核准中予以特殊保护;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河北雄安”作为行政区划使用,参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住所在雄安新区的企业可以冠以“河北雄安”字样;授予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支持雄安新区优化企业经营登记范围方式,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还有3条意见涉及具体的市场监管:工商总局支持雄安新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支持雄安新区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对新业态的监管。完善监管标准和规范,建立鼓励发展和有效规范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另外有3条意见涉及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问题。工商总局支持在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和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授予雄安新区驰名商标保护案件管辖权,办理相关案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相关请示、案件材料;支持雄安新区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等保护。依法将“中国雄安”“雄安”字样在商标注册工作中予以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此外,工商总局还单独提出了一条关于支持雄安新区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工商总局支持建设广告产业园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园区定位及发展建设。充分利用雄安新区的优惠政策、产业优势,布局广告战略和品牌战略基地。鼓励和引导广告产业向雄安新区布点聚集。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