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本市场不断成熟和投资者的日益多元化,上市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的“无主”公司越来越多。
证券时报数据中心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在A股近3400家上市公司当中,没有实际控制人的“无主”公司有125家。
这些公司因为股权分散,没有一个单一股东能实际完全控制公司或支配多数投票权,往往存在多方争夺股权和控制权的隐患,继而引发股价的大幅波动。
21家“无主”公司第一大股东系自然人
125家“无主”的上市公司当中,沪市主板公司有48家,代表公司如海通证券(600837)、*ST海润(600401)和锦州港(600190)等;深市创业板公司有22家,代表公司有荃银高科(300087)、南大光电(300346);深市中小板公司有27家,代表公司有融钰集团(002622)和第一创业(002797);剩余28家公司均为深市主板公司,代表公司有汇源通信(000586)、阳光股份(000608)等。
在125家“无主”公司中,一部分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国有控股主体,其中包括财政部和中央汇金等。例如,农业银行(601288)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央汇金,交通银行(601328)的第一大股东是财政部。除此之外,新华保险(601336)、中国平安(601318)等7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均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白银有色(601212)和中葡股份(600084)的第一大股东均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南玻A(000012)和韶能股份(000601)的第一大股东都是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另外,还有21家“无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自然人。例如,国民技术(300077)的第一大股东是赫赫有名的“法人股大王”刘益谦,持股比例为4.38%;鸿利智汇(300219)的第一大股东是李国平,持股比例为23.97%;神州易桥(000606)的第一大股东是连良桂,持股比例是16.78%。
金融业“无主”公司扎堆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金融类上市公司成为“无主”公司的主要聚集地之一:15家银行、2家保险公司、8家券商均“无主”,占总数量的1/5。
证券时报数据中心数据显示,包括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张家港行(002839)和吴江银行(603323)等在内的15家银行均没有实际控制人。
例如,今年1月24日上市的张家港行在招股说明书当中表示:“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要求,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报告期内,本行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股权结构一直维持在比较分散的状态,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吴江银行于2016年11月29日上市,其在2016年报中的表述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10%。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中农工建”四大行之一的农业银行,其2017年半年报显示,中央汇金和财政部分别是农业银行的第一和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是40.03%和39.21%。农业银行在2017年半年报当中明确表示:“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没有变化,本行无实际控制人。”
公开资料显示,中央汇金于2003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代表国家向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在内的若干金融机构行使投资者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以及实施及执行国家关于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政策安排,中央汇金并不从事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也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除上述15家银行之外,中国平安(601318)和新华保险(601336)同样是没有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其中,中国平安的2017年半年报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33.54%;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分别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持股比例分别是5.27%和4.31%。
据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中国平安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商发控股有限公司、隆福集团有限公司及同盈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平安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已经除去上述三家公司的持股数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中国平安在2017年半年报当中表示:“本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另一家保险类上市公司新华保险在2016年年报当中即表示:“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另外,东北证券(000686)、东方证券(600958)、第一创业(002797)、广发证券(000776)、海通证券(600837)、国海证券(000750)、太平洋(601099)、长江证券(000783)等8家上市券商同样没有实际控制人。
IPO时就无实控人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上市公司其实早在IPO时,由于上市之初股权分布就比较分散,或者控股股东背后力量较均衡,导致公司一上市就已经处于“无主”状态,其中的代表公司有吴江银行、康尼机电(603111)和勘设股份(603458)等。
吴江银行于2016年1月1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截至2015年12月18日,吴江银行股东户数共1691户,其中持有1%以上(不含)股份的股东共19名,合计持有吴江银行46.64%的股份,显示出吴江银行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持有吴江银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3名,该3名股东即吴江银行的前三大股东,其单一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均不超过10%,合计持有吴江银行股份的比例不超过30%;除前述持有吴江银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其他持有吴江银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6名,单一持有吴江银行股份的比例均不超过5%。
康尼机电(603111)于2014年8月上市,其于2012年7月1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彼时,康尼机电共有98名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共计3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8.42%,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09%,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没有任何单一股东所持股权比例超过20%,任何一名股东单独所持股权比例均没有绝对优势。股权结构一直维持比较分散的状态,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此,康尼机电还特别提示风险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第一大股东资产经营公司持股比例为18.42%。公司股权结构分散,使得公司上市后有可能成为被收购的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
康尼机电在2016年年报继续表示:“公司股权结构一直较为分散,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其最新披露的2017年半年报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1.52%,第二大股东系公司董事金元贵,持股比例为7.4%。
勘设股份在2017年8月9日刚刚上市交易,其于7月20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表明,该公司股东为141名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张林的持股比例为12.69%,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差较大。但因为勘设股份股权结构分散,任何单一股东均不能控制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的选任,均不能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单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决策和管理层的任免,因此勘设股份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因股权转让变“无主”
据记者了解,上述125家“无主”公司当中相当部分公司原本是有实际控制人的,但随着公司发展,第一大股东逐步减持或转让股权,导致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减弱,最终发展成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例如,融钰集团的前身是永大集团,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吕永祥。吕永祥于2015年12月24日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于2016年7月5日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吕永祥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亿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州汇垠日丰投资。2016年7月,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亿股,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汇垠澳丰,而汇垠澳丰无实际控制人,因此这也使得融钰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再如,2015年8月7日,阳光股份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将其股份转让给领大有限公司。彼时,RECO SHINE持有2.18亿股阳光股份A股股票,占阳光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9.12%,阳光股份当时的实际控制人是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GICRE)。
不过,在这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再为阳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另外由于领大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所以阳光股份也无实际控制人,这种状态一直延续至今。
汇源通信也是一例。汇源通信曾于2015年11月7日接到原控股股东明君集团书面通知,明君集团与蕙富骐骥达成股权转让合作意向,明君集团拟转让所持汇源通信股份4000万股,占汇源通信总股本比例为20.68%。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蕙富骐骥持有汇源通信股份4000万股,为汇源通信控股股东。考虑到蕙富骐骥由普通合伙人汇垠澳丰实际控制,但是汇垠澳丰无实际控制人,因此蕙富骐骥无实际控制人,因此这也直接导致上市公司汇源通信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易引发控制权争夺战
一个不容忽视的情况是,多家在IPO时即处“无主”状态的公司,均在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当中提到了控制权发生变更导致正常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风险。
例如,康尼机电在招股说明书的风险提示环节特别用一个小节指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第一大股东资产经营公司持股比例为18.42%。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散,使得公司上市后有可能成为被收购的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
勘设股份也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其全部141名股东均为自然人,股权结构分散,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上市后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会进一步稀释,存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可能。如因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更造成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受到影响。
作为上市前即处于“无主”状态的康尼机电和勘设股份,在招股说明书当中对可能发生的控制权变更产生的风险进行提示并不难理解,毕竟近年来一些没有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所出现的控制权争夺战有目共睹,有些更是不可避免地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而近年来几家股权争夺相当激烈的上市公司,如万科A等,基本上都是“无主”公司。绝大多数关注资本市场的人应该对于去年发生的万科A控制权之争记忆犹新。曾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万科A有实际控制人,或许整个事件又将会是另外一番情景。
除了高潮迭起的万科A股权之争外,东方集团和大连港集团在锦州港(600190)上演的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争;吉奥高、忠旺汇智、苏州天澳及金投锦众在焦作万方(000612)展开的争夺战等等,均引起不小的关注。
“在目前阶段,上市公司仍然是稀缺资源,资本对于一些没有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控制权进行争夺也不令人感到意外,而且这在中外资本市场都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一位券商分析人士认为,未来,由于公司“无主”而引发的控制权争夺战仍然会继续上演,而一些保持高分红的“无主”公司更是颇受财务投资者的青睐。这些焦点公司会吸引市场各方的高度关注。
另一方面,伴随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在一些股权相对分散的上市公司中,通过屡次举牌提高持股比例和增加话语权,进而赶超控股股东地位,最终形成无实际控制人的现象也在资本市场中出现。
无实际控制人是喜还是忧?
伴随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投资者的多元化,上市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或将越来越普遍。导致公司“无主”的原因各不相同,而无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好坏也很难一概而论。
在一些较为成熟的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中,股权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已经成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运作规范且专业,内控制度完备健全且运行良好。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股权及控制权往往不会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
然而,如若由于公司没有实际控制人,在主要股东的意见出现分歧的时候容易造成决策效率低下。此外,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容易引发公司的股权之争,进而影响企业运营和管理,造成股价大幅波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并引发市场的不稳定。
因此,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究竟有何影响,还要视情况具体分析。而降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风险”的方法,可以从两方面入手:其一,稳定公司股权结构和经营结构稳定性;其二,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健全内部控制,从而最大限度避免无实际控制人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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