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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牵头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 周小川披露思路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8-03-11 08: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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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央行牵头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 周小川披露思路)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健全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便引发市场关注。

三天之后,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主题为“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记者会上,再度提及金融控股监管问题。“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金融控股的行为,有的叫金控,有的不叫金控,但有些集团形成了金融控股的做法,控股了多家金融机构,并在不同行业实现了控股,这些行为酝酿了一定的风险,应该纳入金控公司管理,目前在初步探索中。”周小川说。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补充称,国务院已要求央行牵头制定规则,“金控公司这几年发展比较快,也出现了很多风险,比如说交叉型的金融风险,比如在金控公司框架下风险的隐蔽性更强。分业监管情况下,规则上存在监管空白,监管主体也不明确,这也是为什么国务院要求央行牵头制定规则。”针对监管规则重点,潘功胜表示,落实行为监管,实质重于形式,需要强化整体资本监管,实行并表监管,防止虚假出资、循环出资,还要强化股权管理、交易管理等。

监管风向

事实上,金控控股公司的风险问题很早就已引起决策层及监管层面的重视。

去年7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就提出,“要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同年10月周小川在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暨世界银行年会期间发表演讲时表示,一些大型私人企业通过并购获得各种金融服务牌照,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其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目前中国对这种跨部门交易尚无相应监管政策,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将重点关注此类问题。

今年年初,央行发布的《2017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已经提出,继续推动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明确市场准入、公司治理、资本充足、关联交易等监管要求,探索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而就在两会召开之前不久,2018年1月25日至1月26日,银监会召开了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其2018年的工作中第七条便是“清理规范金融控股集团,推动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由此可见,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问题重要性正在逐步升级。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经济观察报表示:“金融系的金控平台监管相对容易些,因为母公司主体本身就有对应的监管机构,处于监管体系之内,风险相对可控;不太可控的是产业资本和地方政府进入到金融领域而形成的控股平台,表面上是单个的、分散的金融平台,控股平台存在监管空白,风险相对不可控。眼下一个比较重要的监管难点是将产业资本纳入统一的框架。”

如何监管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思路,周小川称:“首先,金融是高风险行业,必须有足够的资本,资本是应对风险的基础能力。目前出现的一些金融控股的行为,使得有一些他们所控制的金融机构的资本并不真实完整,社会上存在着有一些虚假注资、循环注资的问题。因此,强调资本的真实性、资本的质量、资本的充足,这是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的一个内容;第二,既然要搞金融控股,集团的股权结构和受益所有人的结构、实际控制人的状态都应该保持足够的透明度。如果不透明的话,就容易在中间出现一些风险和违规的操作空间。与此同时,只有在所有权结构比较清晰的情况下,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它们的所谓关联交易的管理。控股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之间可能有关联交易,也可能和他们所控股的其他非金融类的企业,也就是实体经济的企业以及海外的企业之间,都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所以,对关联交易的管理会有所加强。”

周小川表示,“总之,要保持一种稳健经营、透明度。我认为,这可能是当前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管理和起草一些基本规范文件的起步点。当然,以后可能还会参照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有更深的考虑。”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今年的两会提案便是关于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金鹏辉表示,监管部门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控集团,旗下有银行、证券等金融牌照;一类是实业发起设立的金控集团。后者或将成为下一步出台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政策法规的重点监管对象。

谈到金控公司风险管理方面,金鹏辉建议,一是要设防火墙,各金融业务之间一定要有防火墙。二是让从业者知道监管导向,监管者知道金融的发展规律。“从监管制度来讲,肯定不会对不同类型的金控企业做区分,一方面是反应监管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也旨在打破监管套利空间。”曾刚告诉经济观察报,“首先是界定什么叫金控集团,这和名字里带不带‘金控’没有关系,要拥有多少行业牌照才叫金控集团,需要明确;第二是明确监管主体的问题,这可能是现在最大的难点。控股主体的复杂性导致了监管主体的复杂性,监管权的归属问题目前存在争议,可能和未来金融机构的改革都存在重合之处,目前来看,央行掌握更大的主动权;第三,在监管主体统一明确的情况下,如何立法或起草规定来确保金控尽管和行业监管一致,现在每一个金融细分行业都有自己的监管规则,比如银行、保险、券商分别属于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的监管范畴,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定,金控监管和行业监管如何分工协调的问题需要认真考虑。这三个问题的逐一解决可能是完善金控监管的应有路径。”

与此同时,曾刚表示,对于金控集团的监管此前也没有太多理论,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梳理和分类,每一个问题现在都没有明确说法,立法和规则的起草的复杂性是可以预见的。

2017年曾被称为金融业“史上最严”监管年,2018年是否将延续2017年的监管态势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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