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法检查报告:机动车污染和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
据新华社消息,9日上午,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报告提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其中机动车污染和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
报告指出,一些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重型柴油车准入把关不严,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车辆不正常安装和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情况比较普遍。
在油品监管方面,报告指出一些地区油品质量源头管控存在漏洞,对成品油无证生产单位、非法调和成品油行为监管不到位,对流通领域的普通柴油没有明确监管部门、缺乏监管依据。2017年,有关部门在天津、廊坊、唐山、保定、邢台等五市开展的柴油质量抽检中,合格率仅为47%。
报告还提出,个别地方存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据造假现象;一些城市划定了高污染车辆禁行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没有有效执法监管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