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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调整!杭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 严查“假离婚”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8-07-15 08: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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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大调整!杭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 严查“假离婚”)

日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对公积金的提取的条件做了不少调整,有了一系列新变化。

具体来看,新政从以下6个方面就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规范改进,从6月29日起开始实施。

1、职工异地购房不得提取公积金

规定: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读:此条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重点支持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对异地缴存且杭州户籍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置业给予支持;

此外,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此前有人利用虚假购房合同、虚假购房发票等,以在户口所在地外的地区异地购房为由,骗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异地购房不得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封堵了以异地购房为由违规套骗公积金“囤房炒房”的口子。

2、非本市户籍职工辞职后公积金封存满半年可提取

规定: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解读:此条主要规范非本市户籍离职员工公积金转移和提取政策。

一是提高异地转移办理条件,从无缴存时间要求到要求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此前,部分中介机构利用各地离职提取政策不一致的情况,协助离职职工在离职提取政策较为宽松的城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后立即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待资金转入后立即办理离职提取,实际上是“钻地区之间政策空子”,采用“迂回路线”协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将异地转移办理前置条件确定为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有利于控制这种套取行为。

二是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需封存半年后才可提取。“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有利于防范“假离职提取”。以往部分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后仍在本市继续工作(新工作单位未缴住房公积金),却以自由职业者名义或联系中介机构帮助其在异地缴纳社保,然后以离职赴异地就业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

3、“假离婚购房”提取公积金将被严查

规定: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解读:通过同一房产频繁买卖交易或同一购房人频繁登记离婚和结婚,以本人购房或其配偶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目前最常见的两种套取方式。曾有同一套较小面积房产一年内买卖交易十余次的情况,购房人甚至未实地查看过房屋,更谈不上居住,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也存在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为套取住房公积金而登记结婚的情况。

5月底,中国政府网发文称,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为了进一步控制假离婚的购房现象,在最新的公积金改革中,提出了各加严格的审查工作。

4、每年可提取一次

规定: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解读: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次数和限额。

5、取消本市户口职工满一定年龄辞职后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规定:取消对“本市户籍职工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解读:以往杭州公积金提取规定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此次《通知》取消了这一做法,与外来户籍人口作出同样规定。

6、违规提取者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规定: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加强失信监管,实施联合惩戒,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解读:明确了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及职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规提取职工仅靠行政处罚、退回提取资金是不够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影响到此后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警示作用较大,威慑力较强,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惩治手段。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初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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