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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三调整一完善”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8-09-25 15: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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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市对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三调整一完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今日,广州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三调整一完善”,即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交标准,完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机制等。

一、调整收入线准入标准: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调整为3566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涨幅21%,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二、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结合市场租金状况,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4个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按此调整后,户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约28%。

三、调整实物配租计租标准: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同时采取租金封顶制度,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封顶,超出15%的租金予以免交。

完善退出机制:给予所有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按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分类处置: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资产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可以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出3倍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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