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券商沪伦通经纪业务申请材料需不晚于11月30日前提交给上交所)
日前,记者从上交所下发给会员券商的《关于启动沪伦通经纪业务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获悉,上交所自10月27日起接受沪伦通交易权限开通申请,拟开通沪伦通经纪业务的会员券商,应当不晚于11月30日前提交齐备的申请材料。对于未在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或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员,可在沪伦通业务上线后再向上交所申请办理开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