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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要审出“真公司” 后备企业数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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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将严标准、稳起步,完善制度安排、风险应对、投资者教育,注重各个市场之间的平衡,确保平稳启动实施 在科创板企业发行环节,买卖双方有询价、路演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都希望通过市场约束机制让科创板企业的估值更加合理。

(原标题:证监会:科创板要审出“真公司” 后备企业数量适当)

27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这是易会满上任以来的首次正式亮相。记者 史丽 摄

□科创板将严标准、稳起步,完善制度安排、风险应对、投资者教育,注重各个市场之间的平衡,确保平稳启动实施

□科创板对发行人的审核工作主要放在上交所,审核人员对上报材料和披露信息要合理怀疑,严格把关,要审出一家“真公司”,不是报来的都接受

□科创板目前并没有“首批名单”,但交易所做了很多摸底了解工作,从证券公司、各地证监局、金融局了解科创企业的储备情况

□科创板实施了注册制,但对企业上市还是有严格标准和相应程序的,不是谁想上市都能上市,要市场各方尽责。科创板不会出现“大水漫灌”

记者 王雪青 马婧妤

2月28日是证监会有关科创板的两个“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设立科创板的进度如何?首家科创板公司何时发行上市?科创板的IPO审核将有何不同?科创板的设立又将对二级市场产生何种影响?对这一系列问题,市场高度关注。

27日,证监会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布会”,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李超、副主席方星海,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等出席发布会,就科创板及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工作进展:严标准、稳起步

易会满在发布会上表示,2月28日证监会关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开征求意见将结束,目前工作推进比较顺利。下一步,证监会将扎实细致做好准备工作,推动重大改革有效落实、落地。

他说,设立科创板的主要目的是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更好服务创新企业,通过改革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设立科创板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具体举措,此次不仅是新设板块,更重要的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在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个层面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他表示,科创板将严标准、稳起步,完善制度安排、风险应对、投资者教育,注重各个市场之间的平衡,确保平稳启动实施。让科创板充分发挥“试验田”“引路人”的作用。

李超表示,在科创板落地前还有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规则体系,目前征求意见到了收尾阶段,正式规则会在修改后发布;至于相关配套规则,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证监会的配套规则指引,上交所的配套规则指引等。二是技术系统准备,包括上交所、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各方的技术准备,正在有序和紧锣密鼓地推进。三是市场组织工作,除了交易所下一步正式接受申请,对申请上市的相关企业进行审核外,还有后续的询价、定价、配售等一系列相对复杂的工作。证监会将指导和督促相关机构和各方努力做好工作,使得科创板能够按预期平稳落地。

发行审核:要审出“真公司”

对于科创板的新股发行审核,方星海表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中的新股发行审核,对企业的上市条件会有所放宽,即允许非盈利企业上市,但在这个前提下,要形成更严格的信披规则,施行以信披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人必须符合严格的信披要求,发行人是信披的第一责任人。

方星海表示,科创板对发行人的审核工作主要放在上交所,审核人员对上报材料和披露信息要合理怀疑,严格把关,要审出一家“真公司”,不是报来的都接受。要施行更加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对于新股发行的价格、规模、发行节奏,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新股发行定价中要发挥机构投资者的投研定价能力,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询价定价配售。

同时,科创板发行要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尽职调查和核查把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强有力追责,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欺诈发行、虚假披露出重拳,此外还要完善更加健全的配套措施等。

后备企业:六大地区四大领域较多

对于科创板后备企业情况,黄红元表示,科创板目前并没有“首批名单”,但交易所做了很多摸底了解工作,从证券公司、各地证监局、金融局了解科创企业的储备情况。可以说,后备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是比较适当的。各企业的准备工作也是有快有慢。

他表示,初步判断,不会出现大批量的集中申报。从地域分布来看,后备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长三角、珠三角、武汉、成都、西安等城市和地区。从行业分布看,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企业相对较多。这些企业总体的特征是研发投入比较大,成长性比较好。

市场影响:用市场约束估值合理

对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可能对二级市场产生的影响,李超表示,科创板实施了注册制,但对企业上市还是有严格标准和相应程序的,不是谁想上市都能上市,要市场各方尽责。科创板不会出现“大水漫灌”。

对未来可能面对的监管问题,李超坦言,鉴于科创板相应要求和标准的特殊性,准备上市企业存在技术迭代快、有些还未盈利等不确定性,要比传统行业公司的不确定性大。科创板的制度创新也会有磨合适应期,不排除初期可能有个别公司定价不完全符合市场各方预期、部分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等问题。

对于估值问题,李超表示,创新企业的估值是各资本市场的难题,创新企业上市后大涨、跌破发行价等情况都有出现。科创板更加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不是靠监管部门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和估值。在科创板企业发行环节,买卖双方有询价、路演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都希望通过市场约束机制让科创板企业的估值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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